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读到这样一本书。它以完美的方式邂逅了我的生活。我非常庆幸我会遇见这本书,这是个完美的故事,也是个令人着迷的故事。——《哈利 · 波特》。
我曾听说过他的名气,却不曾知道他的内容;听说过他那么令人着迷,却不曾知道他的故事。但是,在这美好的寒假里,我邂逅了他。他确实与我读过的所有书无法比较,也许拥有着我从未感受到的奇特。她就像婀娜的王妃,使人的目光不自觉的游移到了它的身上。
J.K.罗琳,她对这本书的构思极其完美,她的想象力覆盖了这本书里的整个世界。我竟然不知道这世间还有这么好看的书。
迄今为止,哈利·波特的人生中没有魔法。他和一点都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哈利的房间是一个窄小的储物间,就在楼梯下面,而且11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
但是有一天,猫头鹰信使突然送来一封神秘的信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信里附着一张来自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录取哈利入学的通知书。哈利于9月1日带着他的猫头鹰乘着特快列车来到魔法学校,在学校里,他遇到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从课堂上和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里学到了魔法。不仅如此,他还得知自己将有一个伟大而不可思议的命运……
不过他要先让自己死里逃生才行。
伏地魔,这个连魔法界的人听一下名字都会吓得半死的坏巫师。在12年前被哈利身上的某种的奇特魔法打败。为了复仇,他和一个平庸的巫师共用身体。附到了这个巫师的后脑勺上。而这个巫师就是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
为了魔法石能使伏地魔长生不死,伏地魔与哈利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斗。没有身体的伏地魔自然斗不过哈利,不是斗不过,他是被哈利的母亲用生命换来的某种保护魔法所打败。他当然不忍心放弃长生不死,这就展开了后面的故事……
哈利·波特,勇敢,善良,不过偶尔头脑发热,倒是最有趣的主人公。不过我更喜欢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当哈利遇到厄里斯魔镜时,他说了一句具有人生哲理的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西弗勒斯·斯内普,这个总是用仇恨的眼神盯着哈利的人也十分有趣,如果你看到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七部《死亡圣器》时候你就会明白,原来这个人喜欢哈利的妈妈。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非常震撼,他的情节一环套一环,总是那么具有条理。我想他以前是我最爱的书,今后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