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民谣。
低声轻呓,纯净的字眼好似已在心里扎根多年,由唇齿间自然流淌出来。
民谣,民谣。
曾经以为,人们在繁忙生活中四处奔波时,是不会想起它的。只有在温饱已足,闲时有空翻翻书的时候,清浅民谣才会自然浮现在脑海中。如今想来,觉得这个说法颇为离谱:喜爱一样事物,它便渗透于生活的各个角落,可以陪伴,可以倾听,可以激励,放下不易,但却任何时候都能拾起。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民谣的人,于我而言,民谣就像一个美好的愿望。我们从不倚靠着愿望过生活,生活却总是与愿望相伴相依。
初次接触民谣,该是那首红极一时的《董小姐》,我向来对极火的事物好感了了,大街小巷随处可听到《董小姐》时,心里便暗暗把它和《小苹果》归为了一类,以为即便风格不同,也不过是某位文艺病患者的呻吟罢了。这样想着,2012年的歌,真正完整听下来,竟已是在2014年。
2014,也许16岁的少年不足以谈人生,但那段时间的低迷却是实实在在的。从不食人间烟火,到想要把自己变成尘世的俗物,某个夜晚,怀着一颗躁动的心,我翻出自己认为俗到烂大街的《董小姐》来听。
就像如今会时时感激生活对于自己的眷顾,现在回想那段日子,最大的庆幸就是听了它——原以为会加重自己叛逆心理的歌,却一步一步把我从黑暗中拉了回来。安静的夜里,听着歌手金属质感的嗓音把歌词像讲故事般诉说着,明明也是一首稍带叛逆的歌,却在某个节点忽然掉下泪来,说不清感受,只是觉得在心中某处,一些碎片上的尘埃被拂净了。
便也是在那时认识了民谣,知道了大冰不仅仅是主持人,百度了宋冬野,静谧的时光里多了《斑马,斑马》的陪伴,开始向往起丽江,向往那总是亏损却依旧挺在古城区的大冰的小屋,悄悄在心里筑起了一个朝圣的梦。
偶有感叹,这尘世的精灵啊,给了多少强说忧愁的孩子一个归醒的理由。
即便如此,民谣也从不曾占据我的生活,从一开始,它便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一片在闲时给予归属感的净土。也许我才是那个走走停停顾不得它的人吧,却又会在忽然空下来的时候——或是翻看一本杂志,或是刷微博看到关于某个歌手的消息,亦或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发呆神游——就在某一瞬间,忽然想起它,找一首来听时的感觉,好似记忆中深埋多年的老友,忽然想起,情结依旧。
很多人呼吁保护民谣,他们认为民谣在流失,像大河尽头的泥沙般奔腾后最终停留在河床上,干涸出绝望的裂纹。于是“追逐”民谣的人多了起来,丽江的游客熙攘如蚁,流浪歌手“雨后春笋”般增长:一把破旧吉他,蓬头垢面地唱着声嘶力竭的情歌;大冰的小屋里手机铃声频频打断歌手的演唱;越来越多的流浪歌手离开丽江……种种,真正追寻民谣的人只是冷眼看着,舔舐着无奈,祈祷这股跟风早日离去。
每每想起,只想无奈地发笑:何必呢?民谣,向来只唱给懂的人听,只要还有人记起,它便不会消失。相映之下所谓民谣保护者的种种行为,真正是喧嚣下的无力苍白。大冰唱:“我不敢唱,我讨厌这虚假的鸟语花香;我不想唱,这不是你制造浪漫的地方。”只愿盲目跟风的人早日醒悟,莫让玫瑰花香开错了地方。
在谈论民谣的时候我该说些什么?或者沉默,或者高歌。其实不然。它始终都是一个清浅的存在。也许终有一天,民谣会变成一只孤独的鸟在荒野中衰老,但我宁愿相信:我的前程未知,你的美在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