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一万大元的“拍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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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沸沸扬扬都是在议论一道“天价菜”,花了21天才挣到139块的“拍黄瓜”,因为身处火锅店,因而被罚一万大元,139块的所得也被没收。虽然最终罚款没有完美执行,不过火锅店已经关门了,关门了,关门了。这一地鸡毛的结局不知道是因为罚款,还是经营不善。只是网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偏袒着火锅店。

执行部门说罚款理由有法可依,但网友仍是无法接受。执行部门说,火锅店没有申请做凉拌菜的资质。“拍黄瓜”必须要有怎样怎样的条件,还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备菜间,就好像烧腊熟食间一样。

看到这,我就很容易想起读小学时,一位老人家摆个小摊子,专门向小学生们售卖自己腌制的杨桃。那时候,小孩子们真的馋得不得了,好不容易攒到一两张毛角小钱,就纷纷往小摊子凑。如果当年的执法部门也这样有法可依的执法,我相信老人家需吃政府饭饭到驾鹤西游为止。

别扯太远,就是现在繁华的商业街边,哪里没有几个腌制的凉果摊子。一盘盘的各式各样的凉果整齐划一摆放着,没有任何盖子隔离车水马龙的熏陶。同样有大把的喜好者络绎不绝的在摊前逗留。难道仅仅因为这不是“拍黄瓜”,就可以躲过一劫吗?

一个小小火锅店,一盘平常的凉拌菜,却要大肆要求必须的“资质”。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真不知道每天这样的活着需不需要专业的“呼吸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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