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一本书,翻看了几页,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睡梦中到底梦见了什么?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音乐还在播放,但故事情节还是没有记起,接着听循环播放的音乐,点根烟提提神接着写。
还是在想最初的梦是什么?前几秒还是熟睡的,这一刻也许是尼古丁的药效,清醒的不得了,于是在跳跃性极强的脑细胞中用文字捕捉原先的梦,很多时候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在无比世俗浮躁的现实中证明自己的价值,却没有想明白浮躁世俗一类的人群所对价值观的看法都是一致的,他们只会在乎你开的什么汽车住的什么房子,你的工作是在国企还是外企,过了30你有没有老婆孩子。
在世俗的框架中,你很难不去面对这些问题,不是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超凡脱俗的能力,尽管我在社会当中尽量的去保持做自己,游离在主流与非主流之间,也有时会彷徨、迷失。因为无论主流还是非主流,对于常人来说都是具有很大的物质诱惑。
我不知道读者会怎样认为梦这个问题,当然又有梦又有钱是唯美的,所有人都会当你是块磁铁,也许梦就想我刚才在睡梦中的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片段,此刻就是在现实中寻找灵感,记录灵感。
我想起自己童年的梦是想当一名吉他手,那时候我认为我带一个墨镜,嘴角刁一根香烟,球鞋牛仔加皮衣,在黄昏的时刻站在街口,最好还有点微风轻拂着我的长发就是一件很帅的很酷的工作了。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一直围绕着这个梦去坚持练习,好像有了梦就够了,总比没有梦的要强,也许就是这样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如今颓废的现状。
离乡这些年我遇到一些同样有梦的人,听他们的歌,看他们的演出,成为他们粉丝中的一员,我也把自己归在那一小众群体里面,开始幻想我想要成为这样的,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但我到底几斤几两从没有去衡量,一混回头一望5年过去了,离梦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光阴似水一去不复返。
我记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愤世嫉俗,喝酒像是报仇,一瓶要干完,不醉不罢休,不醉太痛苦,醉了躺在大街也能睡着,醒来身上的物品包括鞋子都不见了,光着脚走回去还大摇大摆的不知道羞耻,其实我错了,本是抱着流浪的心态去体味人间真滴,但在这个过程中我没能把握好尺度,把起初流浪的心态潜移默化的变成流浪的生活,这应该是我人生当中犯下的最低级的错误。
人活着都应该有爱,起码要好好地爱自己,作践自己上帝也会惩罚你。
现实生活有必要回到梦中,但不能沉寂在其中,久了也会产生极大的副作用。谁没读过几本书呢!大的道理都懂,是面对还是逃避我选择面对,因为天涯海角那么宽广,逃到什么地方才是个尽头呢?做出一副可怜相有期待着谁会怜悯呢?那都是小时候不成熟的念想,人不可能一直都笑,但哭的时候你要明白为了什么受的伤,活着要坚强,好了伤疤不要忘了疼,没人会帮助不愿付出努力的废人。
我有爱,
无论在梦里梦外,
给不好的过去画一个完美的句号,
爱自己,
也等于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