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调对接 化解纠纷 促和谐

    2017年10月31日上午,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州、市检察院的委托调解函,调解一起决定不起诉故意伤害案件,经审查,镇调委决定接受委托,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经过2小时的调解,化解了一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的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基本案情和具体调解情况不予公开。



本案四个亮点:亮点一实现检调无缝对接。本案经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市检察院经审查后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诉法》第一百一七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加害人不起诉。被害人不服决定,便申诉至州检察院。为让该案得以合法合理及早解决,州检察院委托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镇调委会及时审查并受理。

图片发自简书App

亮点二:民族语言助力调解。全程使用傣语+汉语进行调解,方便少数民族沟通和理解,助力调解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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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三: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本案涉及人数较多、涉案当事人年纪较轻,若不及时有效处理,矛盾可能激化。

亮点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一是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二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有利于协议履行,提高群众满意度。

  本案当事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由加害方支付被害方第一笔赔偿金。

  通过调解,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也起到了警示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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