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最深刻的意义不是让人挣脱了多少所谓束缚,而是无论受到多少束缚都是出自于自己的意志,因而无论多少都不算真正的束缚。所以,自由最重要的不是让你看上去多么无拘无束,而是为你的生活打开了多大的空间和可能性。
所以我说“我们不需要一种自由的生活”,重点不是“自由”,而是“一种”。如果有且仅有一种生活才是自由的,那么它将以“自由”之名把自由社会为我们打开的空间再度关闭,把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奉为唯一“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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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个作息极度规律的人,每天的起床、饮食、工作、娱乐等活动都遵循着固定的时间表,那么你并没有理由说我是一个活得不自由的人,因为这些规律是我自己为我自己设立的。
我相信出于同样的理由,没有人可以指责那些选择相夫教子的女性,如果那是她们自己的选择。
哪怕是男性自愿选择相妻教子,我认为也同样无可指摘。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做的只不过是就婚姻内的分工达成共识而已。
所以在我看来,最重要是让更多人意识到家务劳动同样是有价值的劳动,而不是竭尽全力地反对那样一种生活方式,去攻击相夫教子的女性是不自由的。
说女性相夫教子就会被家庭限制所以不自由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那跑去工作还被职场限制呢你怎么不说不自由?更有甚者把相夫教子和“黄脸婆”这种女性避之不及的意象联系在一起,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推销自己的价值观。请这种人滚开一边去,你不顾家甚至不成家地工作就不变黄脸婆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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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谈婚后是一种奢侈。这些打着“自由”的旗号推销自己的价值观的人根本就没打算让人结婚。
至少,他们会告诉你,二十多岁的时候你应该干啥,不应该干啥。
对不起,你可以推销你的价值观,但请不要打着“自由”的名义。
你凭什么说,二十出头就结婚的人不“自由”。在某篇爆款女性向情感营销文中,有这么一段话:
这个年纪的你,应该认真工作、努力赚钱,应该去认识更多的朋友,应该去享受开心或难过的爱情,应该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去做一切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随便成为某人的妻子,把那些属于自己的梦想和目标,与婚纱一起,永远封藏在角落里。
我很奇怪,在这些人的眼中,凭什么自动忽略了“家庭”作为梦想和目标的可能性。我也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家庭与工作、梦想这些事情对立起来。我想,这是推销其价值观的策略——只有把一些重要的东西和婚姻对立起来,才能令人信服地放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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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今人如此过度地强调晚婚晚育和女性不相夫教子的自由,是因为以前我们没有这样的自由。所以现在我们要复仇,之前被压制的自由,反过来成了压制者。
冤冤相报何时了。
我特别喜欢哲学家罗尔斯的一个概念,叫“判断的负担”。它的意思是,即便人们都是理性的且互相之间并不存在偏见,他们也不能就观念问题达成一致的判断。那么反过来说,即便人与人之间不能就观念问题达成一致,我们也不能怀疑与自己不一致的人是非理性的、不正常的或者需要被改造的。
曾经,持有早婚早育和女性相夫教子的观念的人认为不这么想的人是不正常的。这当然是不对的。
所以,今天,你若认为持有早婚早育和女性相夫教子的观念的人不正常,这也是不对的。
更何况很多人不是持有这种观念,而只是自己选择这样做。
没有“判断的负担”的意识,人们就会觉得我是对的,别人不这么认为,所以他们是非理性的、不正常的和需要进一步改造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导出了“这是为你好”的逻辑。用卢梭的话说,“迫使人自由”。
这种逻辑有多么可怕,我想每个人都清楚。小到人际关系,大到政治实践,都曾经在这种逻辑下饱受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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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对自由有更深入的领会,这里推荐几本书和文章,文章里的观点和思路都渊源于这几本书。比较难读,请慎重。
密尔《论自由》
洛克《政府论下篇》《宽容信札》
卢梭《社会契约论》
伯林《两种自由概念》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
江湖已远浮生冷,书卷不翻长忘诗。我是忘诗先生,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