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时,朋友小A来魔都学习,然后一起出去吃了顿饭。朋友当年是和我一起入职的,妇产科医生。刚开始我们并不是太熟,只不过住在一栋宿舍楼里,彼此相见点头打个招呼。后来一帮一起入职的人渐渐混成了一个小圈子,很多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凑在一起做事情、一起吃喝。朋友是个爽朗的姑娘,又热心,很好相处,慢慢地我们成了好朋友。不过后来大家就各奔东西了:她一年见习期不到就为爱情离职回老家了;我呢,见习期刚满有了个来魔都的机会也离职了。
小A依旧是那么爽朗,爱笑,说话还是当年那般超快,如机关枪般,哒哒哒哒,敌人还没反应过来,一梭子弹就到眼前了,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小A说就是靠着这般伶俐的口舌才能招架住现在越来越难哄的病人。听完小A说了数件她碰到的各种奇葩产妇的奇葩事迹后,我已经笑得直不起身来。等笑得缓过起气来,才想起来问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我可以说我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当年回来跟了我们家老赵。”小A满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你呢?那时候我们穷得每个月才一千块钱不到的工资,为了省钱你晚上就吃两个馒头。还记得你说过:我以后肯定不会一辈子干护士的,我肯定要离开这里。我那时候就好佩服你的。你看,果然,你是我身边学护理的干得最厉害的。”
是吗?我说过这样的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成为别人口中的励志故事。
我记得为了省钱吃两个馒头的事情,但却已然不记得当年的壮志雄心说过的话了。我学的是护理。高考时是我自己填的志愿,爸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有点小聪明但是这种事情也说不出啥道道。为什么选这个专业?我至今记得,只是因为高考前在不知道什么报纸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说这个专业好找工作,护士每年的缺口很大。毕业后,为什么来了那所二级医院?因为有编制,工作量不大,待遇好。你看,虽然我一直自诩为文青,其实打小我就是个现实的人。那么,后来为什么又离职了?因为,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在体制内做一个护士,我几乎能一眼看到三十年后自己是什么样子!这太可怕了!这样的人生真是太无趣了。
后来,来到魔都,虽然还是这个专业,但是工作环境完全不一样了。周围都是各种高学历的牛人,压力很大,逼着自己不断往前,从助教到讲师,从实验室到教研室,从本科到硕士再到读博士,从逼仄的出租屋到依然狭小却是自己的产权房,一路走来,我就成了别人口中的励志故事。
可是,我已经忘记了初心,不是成为别人口中的励志故事,而是不要过那种一眼能看到头的无趣的生活,我不要这样的人生。可是现在呢,上课、带学生、做课题、带孩子,要是我愿意,还是能看到三十年后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这就是别人眼中的所谓励志故事。当这样的生活成了惯性,你慢慢地会发现自己成了温水里的青蛙,你迷惑了,也许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吧,你已经忘记来的时候的方向了。
在魔都,不,在所有的温柔乡里,忘记初心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创业容易守业难是这样的,富不过三代是这样的,始乱终弃的负心郎是这样的,越来越平庸的你也是这样的。你还记得,当初你为什么背井离乡吗?你还记得那年除夕没法回家一个人过的年吗?你还记得,当初你为什么不顾反对选择了现在的他吗?你还记得,当初你为什么吃糠咽菜也要坚持在这个城市吗?你还记得,当初你为什么挑灯夜战也要拼命拿下那个考试吗?你还记得,当初你为什么每天赶着魔都无比拥挤的地铁也要完成项目吗?你还记得……
你还记得当初的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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