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2013.10.18-2014.11.1》,作者威廉叶芝,水瓶座男生,连载于前任博物馆APP,下文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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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冬天年我上高二。学习稀烂,去了一个学校里的老师开的补习班上课。在那儿我第一次见到嘉欣。
并不是一见钟情,我见她的第一面什么感觉也没有。深棕色的头发,有个大刘海,用来遮住她满脑门的痘痘。至于穿的什么,现在完全不记得了。
那时候和我在一起的是丹凤。名字有点土,和一个七十年代女星重名。一个大波波头,撒起娇来杀伤力很大。我们是初中谈的,中考后我在本市上学,她户籍不在这,不能留在本市,也没考上省会的高中,就去了安徽。她学校还收手机,只能一周一个电话,当时我还挺满足。
高二分文理班,本来文科强项的我,信了班主任和家长的邪,觉得文科没前途,强行报了理科。高二年级十二个班,拆了三个做文科班,把学理的分到别的班去。巧吗,我和嘉欣的班级都被拆了,然后又被分到同一个班去。就这样成了同班同学。
一个班级有70个人,大约有60个本班的,剩下的是从那三个班分过来的。人是群居动物。那60个人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了一年半了,没道理对这十几个新来的同学有很大热情。于是我们这些插班生便自己抱团,努力融入这个破班。
磊磊和嘉欣高一就是同班同学,两个人一起过来的。班主任让我和磊磊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班里每周一要换座位。教室中间四列,左右两边各两列,意味着从旁边换到中间来,坐里面的人就会有两个同桌了。于是新的一周,我同桌还是磊磊,左边多了一个嘉欣。
在这之前,就算是在补习班,我也几乎没跟嘉欣说过话。我和磊磊成了朋友。他比我开朗一点,三观跟我差不多,学习同样糟糕。坐在嘉欣和磊磊中间,有时候听他们上课聊天,自己慢慢知道了他们分班前的一些事情,有时也会犀利地评论几句。
寒假我只和丹凤见了一面。那天下着雪,我们去了咖啡厅,一人点了一杯奶茶,在里面坐了三个小时。喝完之后她说她不饿,而我也很傻,于是就接着坐在里面。服务员隔一会过来问,您好,请问您点餐了吗?我说,我们不需要了。送她回家,上车前,我跟她说,照顾好自己,我们暑假再见。她说,抱一下。
直到和嘉欣在一起后的很久很久,我才意识到我和丹凤两个人当时的窘境,桌子上什么都没有,两个人不吃不喝,就在那里说话,合着把咖啡馆当高级取暖公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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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是我高二最后一个学期。嘉欣学习还可以,每次都能排在班级前30。我仍然学习很烂,和磊磊上课除了听课别的都干。 十六七岁的年纪,是女孩最美的时候。这时候的她们,心理和生理,都比同岁的男孩成熟。嘉欣他妈领她看了医生,吃了一段时间的药,把额头上的痘痘搞没了。她已经不需要用长长的刘海遮住额头了。于是她剪短了刘海,用一个夹子把刘海直直地背过去,露出一个大脑门儿。她的头发天生不是黑的,深棕色的头发很配她。她喜欢穿衬衣或者T恤,外面套一个拉链衫。她还喜欢穿牛仔裤。她一米六八,没胸,没屁股,腿挺长,走路有一点点内八。对于我来说,我恰好不喜欢丰满的女生。我喜欢有一点点内八的女生。
嘉欣是个开朗的女孩。和她当了一学期的同班同学,还有大半年的补习班同学,我没见她愁眉苦脸过。她爱说话,爱吃糖,爱看韩剧,爱笑。她笑起来,真的,真的,真的很好看。慢慢地,我开始产生一些想法。这些想法很隐秘,很细微,很荒诞,但却是从我内心最深处产生的。
我开始期盼着每个双周的周一,因为那是我从边上换座位到中间的时候。我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从比较基本的发型、搭配开始。我想跟她聊天,想跟她找各种共同话题,想逗她开心。我希望她上课可以多跟我说话,少跟磊磊聊天。嘉欣和磊磊闹别扭吵架的时候,我心里甚至有点小高兴。
这是典型的幼稚想法。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是不是有点喜欢她了?这就像是一颗埋在泥土里的种子,它迟早会长成大树,但你无法阻止它。
在学校的日子,即使是不学习的学生,也感到枯燥和乏味。或者说,只有不学习的学生,才会觉得学校的生活枯燥而且乏味。和磊磊的关系越来越深,他拉进了我和嘉欣之间的距离。她开始慢慢知道一些我的爱好,知道我的在安徽有个女朋友,平时也会给我讲讲题,来学校前让我帮她带糖。高二就这样过去了。高中的时光慢慢流逝,而那颗小小的种子开始生根发芽。
为了提前进入高三,2013年的暑假只有一个月。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跟嘉欣经常聊天了,只记得在收假前三天,我和丹凤连见了三次面。第一天下午我在她家楼下等了很久,我和她散步,走了很远,至于说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第二天我带她去吃烧烤,我跟她说,我的手机解锁图案是你的名字。我用铁签蘸着油,在盘子上画出一个F。后来我吃不下了,让她吃掉最后一串鸡翅,她说,胡图图,你知不知道最后一口的食物是最珍贵的,吃了会让人变好。第三天我还是带她去散步。天晚的时候我送她到家门口。想到分别,想到高考,想到以后她可能仍然不能留在这里,我脑子里很乱,没听清她说了些什么,只是狠狠抱了她。
我和丹凤从初一那句“你做我男朋友吧”开始,到高二的最后一天,我们只拥抱过两次。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那天晚上,我在宿舍蒙着被子偷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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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开学,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了。从今天起,真的要好好学习了,认真听讲,不抄作业,一定要把成绩提上去。OK,完美的目标,先玩会手机再说。陕西的夏天很热,班里气死沉沉。我没有上课睡觉的习惯,还是玩手机,看NBA,只有遇到自己喜欢的课,才会打起精神听讲。
嘉欣上课除了听讲,有时候还会吃糖,看电视剧,她说她的手机屏幕太小,就让我每天晚上给她下电视剧,她第二天来学校看。她喜欢看韩剧和美剧,让我给她下城市猎人和破产姐妹。和嘉欣分手以后我还一直在追破产姐妹,从第四季追到第六季。三季的时间,Max换了两任男朋友了,Caroline在第六季也谈了恋爱。而我到今天单身两年半了。
嘉欣说她歌荒了,让我推荐几首歌给她。我那时候爱听R&B,喜欢Akon。她听了几首,说不喜欢,嫌太吵,她说她喜欢西城这样的,我说西城翻唱狗,《Nothing's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翻唱自乔治班森。她又说她喜欢陈奕迅,我说陈奕迅外号陈一睾。她假装生气,同样对我推荐的这些嗤之以鼻。
那天晚上,我把西城和陈奕迅的歌听了个遍。 第二天我拿她的手机来玩,发现里面多出来好几首Akon的歌。
天越来越热。不同于南方的湿热感觉,陕西的夏天就是太阳直接照在脸上。我本来就黑,是属于那种晒黑了以后一冬天也捂不回来的类型,有时候连短袖也不敢穿。嘉欣最喜欢的搭配应该是白色短袖,套一个灰色有小熊图案的拉链衫,下身就是牛仔裤,和一双红色的天美意皮鞋。在那个热裤和纱衣扎堆的校园里,我却觉得她格外好看。
有天下午,我不经意的一瞥,就从嘉欣的胳膊和短袖袖口间的空隙看了进去。 我看见黑白相间的、斑马皮肤一样的条纹,和白色细细的带子。于是我就一直盯着那匹斑马,直到大丁说我是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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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是磊磊的成人礼,他叫了同学们和他一起过生日。我们八九个人决定给他买个蛋糕。蛋糕店离嘉欣家最近,所以生日那天,她负责拿蛋糕过来。29号晚上,嘉欣给我发消息,让我明天先去找她,取完蛋糕后我和她一块过去。万能的主啊,给我一个拒绝的理由。
第二天早上我到了蛋糕店,嘉欣穿着一件红色衬衫,下身还是牛仔裤和那双红色皮鞋。她说渴,我去马路对面买了苏打水给她。吃饭的时候,包间里电视机在放新闻,电视里一个女的在哭。有个女生问,这女的为什么要哭。我开玩笑说,可能是因为男朋友被人打了。然后大丁抬起手,给我后脑勺来了一下。然后他看着嘉欣。他知道我和嘉欣也许互相有意思,所以经常搞这种玩笑式的撮合,但是我现在只记得这一个情景了。她害羞不说话了,我也装傻,闷头吃饭。快吃完的时候,嘉欣朝我走过来,让我陪她去上厕所。我脑子一抽,就问她,你上厕所叫我去干嘛?逼装大发了,大丁气得要起来干我。
吃完饭还早,大家都不想回家,然后集体跑去上网。嘉欣在看破产姐妹,我和大丁打dota。喝过酒的我俩意识模糊,菜得抠脚,轻松两连败。从网吧出来后,他们接连离开,自然而然地就剩下了我和嘉欣。
她要去找闺蜜,我陪她去车站。我是路痴,走地下通道的时候我迷路了。然后她走在前面,伸手向后拉住了我的衣袖。这是我和嘉欣第一次亲密的接触。这动作使我恍惚。
那一瞬间,我感到我们两个好像真的成为了情侣,是茫茫人海中的一对。我感觉我的身体僵住了,我脑中喜欢丹凤的细胞在快速衰减,而喜欢嘉欣的细胞开始分裂。我突然意识到嘉欣给了我更多的东西,是那些丹凤不能给我的东西,在这之前我很满足于丹凤给予我的这些,一周一次的电话,一年三四次的见面,但是现在的我,就像是井底的青蛙,有一天突然知道,原来天空是如此的宽广。
那天我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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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清晨,我醒来,给嘉欣空间留了个言,You are a troublemaker。从这以后的十多天,我和嘉欣每天可以聊六七个小时的QQ。我们给对方讲以前的故事,分享现在的生活,让对方了解自己的态度和想法。那些天,她总不经意间说我是榆木脑袋,反应迟钝。
其实我知道的,她喜欢我。
有一次她和我聊到别人在我心中的地位,我说有很多人对我很重要啊,我爷,我爸妈,大丁和磊磊这些人,还有你。她说,在你心中我肯定是最重要的。我说,暂时来看是这样的。她问我,就只是暂时是吗?我说现在是,以后也会是的。说完我就没敢继续聊下去,借口去洗澡,让自己冷静一下。
后来我看到她发了条说说,“我最重要了。”
我和嘉欣的关系越来越近。她会让我早上叫她起床,下补习班后一起回家,她把作业借我抄,而我会给他买糖吃。她闺蜜的男朋友过生日,闺蜜想折999颗星星给他,嘉欣教我怎样折之后,我折了十几颗,后来去她家的的时候发现这十几颗星星并没有送给她的闺蜜,嘉欣把这些星星当做我折给她的礼物。
我已经很久没跟丹凤联系过了,久到向来被动的她都主动来找我。有次我在和嘉欣聊天,丹凤发信息过来,跟我说她最近在学校里碰到好玩的事。我回她,在和朋友吃饭。等了很久,她发来一句话,好好enjoy。我意识到我已经精神出轨,我现在脑子里想的不再是丹凤而是嘉欣,我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我现在该悬崖勒马,还是遵从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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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的陕西,仍然不冷。有天晚上我和嘉欣聊天,聊到后面,我夸了她一句,我说你真好。嘉欣发来几个字,可是你选她还是选我。这是受不了我一直装傻充楞,这次来真的了,怼我脸上来了。我懵了,一时半会不知道该如何回复她,只能说让我考虑考虑。
说实话,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选择题。我现在要想的是,该怎样和丹凤摊牌。
毫无疑问的,丹凤是个好女孩儿。她纯洁,善良,善解人意。她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妈常年工作在外,把她放在姨妈家生活。她的童年是不美好的,单亲家庭和寄人篱下使她变得脆弱,消极。其实我知道她什么也给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甚至不算是在一起过,从初中的懵懂,胆小到上学放学都不敢一起走,到高中两人之间一千多公里的距离,说真的,我仍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谈恋爱。她的户籍在西藏,高考后我们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她很好,但我们没可能。
不记得谁说过了,当你需要在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的时候,选第二个,因为如果你很爱第一个的话,就根本不用做出选择。我明白,如果和丹凤分手,代表着我将抛弃以前的一切,从人到事,也抛弃我心中骄傲的思想,成为别人口中的反面教材,被别人贴上渣男的标签,丹凤越可怜,我就越可恶。
后来我发现自己是真他妈的想多了,根本就没人在意这事儿,什么反面教材,什么渣男,只要没绿到别人头上,你爱干什么干什么,关别人屁事。
再后来我从别人口中知道丹凤高考后去北京上大学了,一本的医药专业,还可怜,可怜个几把,将来工作比我不知道好多少,没想到最后最可怜的是我,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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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嘉欣去省会上大学了,我还在家里复读。她总跟我说,大学舍友的男朋友送给她们什么什么东西,明信片、手机壳、衣服零食毛绒公仔。我装作没听见,一个原因我没时间,另一个原因,我是觉得你不稀罕这些东西的。后来断断续续我们吵了几次架。有天你发了条说说,写着,珍惜给你买一大箱零食的人。底下有个人给你评论,让你男朋友买啊。她回复的是两个微笑的表情。
我觉得很难受。
我不是没钱买这一箱零食,我只是突然觉得她好像被什么东西迷住了眼睛,只看见了这些真实的、可以摆在她面前的东西,只能感受具象化的爱。她变得和那些俗不可耐的舍友一样,好像很羡慕别人手中的抱枕,贺卡和说说里被@的时候的感觉,她好像从没看见过我对她的爱。也许你会说,爱她就要表现出来给她看,那我也会回答你,我就是一个不擅长表现的人,你可以理解为她不了解我。我觉得很悲凉,那两个微笑的表情在向她的所有朋友宣示,我男朋友根本就不爱我,就这一箱零食也不给我买。
我们在一起就只有388天,陪她过的唯一一次生日,我给她的生日礼物,我记得很清楚,是她蛮喜欢的阿迪达斯马年限量版的高帮板鞋,我跑了三家商场,没有她的尺码,最后托了朋友,在一家商场里买到最后一双37码。那双鞋,我记得大概699左右吧2013年,我一个高二学生,一个每年压岁钱都被我爸妈代为保存的高中生,花了700给她买了双鞋。虽然不是说礼物贵,心意就重,但是我觉得,这双鞋再烂再烂也他妈的比写在纸上的“老婆我爱你,么么哒”好一万倍吧。
直到分手,我也没给她买过一箱零食。装了这么多逼,我想说,如果能够重来一次,那一大箱子——装满了膨化食品、反式脂肪和代可可脂的巧克力、还有令人作呕的辣条和色素超标的五彩缤纷的糖果——的零食,我会毫不犹豫的买一箱给她,两箱也行,十箱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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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博物馆APP更新了。我点开自己的私密档案,看到分手已经930天的字眼。 熄灯了,手机屏幕刺得我眼睛疼。
930天,930天,930天。
这930天里,我见过曾经信誓旦旦一直在一起的情侣,最后成了陌生人。我见过为了维系自己的感情,连夜买火车票去找女朋友的男生。我见过两个人在一起交流如何甩掉女朋友的心得。我见过一年换过4个男朋友的女生,也见过丑逼搂着一个美女。我见过只谈过两个月恋爱的男生去参加情书大赛,还他妈拿了三等奖。我见过小人得志,见过目中无人,见过口是心非,见过拉帮结派,见过撕破脸皮。这些故事多到我可以写一本厚厚的书。
930天,我没见过你。
也许有的人适合生活在记忆里。活在记忆里的人,你不能把她拉出来,你自己也进不去。她活在记忆里是最好的结果,那里的她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装和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美丽,永远穿着灰色外套牛仔裤红皮鞋,或是米色大衣黑靴子,就在那里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