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好吗?好久不见。”
突然想起你,爱人正在厨房忙活,因为突然想吃肉酱捞面,用家里仅有的材料,她正在做。
“现在的你在哪?身边该有人陪了吧?那个他,你们在一块儿了吗?还是,遇到了别人。不管怎样,都祝你幸福。”
在遇到你之后我才知道,爱情这东西真的就是个屁。说来就来,走了还留下味道。
怪不好受。
在“酒巷”遇到你的第一天,我就屁颠屁颠的跑去西安琴行买了把民谣吉他,搞起文艺装起了民谣狗。吉他五百,我身上仅有三百多,还有一百多是从同寝室老狗那里拿的,至今没还。
因为买了这吉他,也至于后来好长一段时间我一日三餐都是靠蹭,各种蹭,蹭了老狗蹭淮子的,也是蹭的欢喜。
2012年的夏季,我认识了你,立志做一民谣狗。
我成了“酒巷”的常客,从酒保那里得知你是南方姑娘,大三,北上至此是因为爱情。
为了爱情……我做民谣狗也是为了爱情,说的白点,就是为了那个为了爱情至此的你。
而你,是为了我不知名的他。
你每晚都只唱三首歌,每天循环更换。而那首《洋葱》场场第一,从未变过。
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首歌,就像我喜欢你身穿白布棉裙,弹吉他唱歌一样,简简单单,很美好。
我承认我很怂,没有勇气找你谈话,不知道怎么开头,看着你我就紧张。
每当这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特矫情,各种矫情,好比情窦初开小女生。
那天晚上,我闷了一大口酒,鼓了勇气去找你,那是我认识你的第五天。站在你面前,心平气和介绍自己,这个场景我在脑海里模拟不知道多少次了,可还是紧张。扭捏了半天,站在你面前,憋出了句,“那个……我叫林禾木。想请你教我吉他,可以吗?”
我去你的林禾木!
怂包!
一旁的老狗在笑,淮子在笑,闻着你身上那茉莉花淡香,我更紧张了。
我眼神飘忽,不敢直视你。你笑了笑,说:“可以。叫我阿君就好。”
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了不知道在哪看到的一段古诗词,——“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 ,沉吟至今。生死契阔,与子之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段古诗词够矫情。
这段古诗词足够表达此时我内心的激动。
我问你要了电话号码,QQ,明面上说是为了方便联系,实际上就是想着多了解你一点。早上起来打开手机一希望有你的信息,晚上睡觉前的晚安,将你QQ里的说说来回看了又看,没有留言。
只是到后来,我再没有拨通过这个我记得烂熟的号码,你QQ也没有再更新。
这,都是后来。
下午我两就在学院的大草坪上弹吉他,你教我弹那些你唱过的歌。晚上我照旧去“酒巷”,你唱完歌,我两在小摊买上些小吃,就盘腿坐在巷尾公园石板路上,街灯下,吃夜宵喝点啤酒,弹吉他唱着歌。
那段时间,我认为最幸福的事不过是有吃有喝有吉他还有你。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女孩,我们在一起好多年,她是我的爱人。夜晚,我们也会坐在巷尾公园长椅上,我弹吉他她唱歌,有吃有喝,也很幸福。
今晚你喝得特多,猛灌,平常的小口喝着,有说有笑都不见了。你喝,我也拦不住。
连着两罐下肚,你脸颊开始泛红,眼神迷离,有点醉了的迹象。盯着我看了半天,我尴尬的被你看得手都不知道该放哪才自在,只好拿起一旁的一罐啤酒。
仰头喝,你却突然压下了我的右手,来不及反应,啤酒就洒了一脸。
拿纸巾擦,我看着你。今晚的你太不正常,想着要不今天就到这里了吧,你却说了句,“你喜欢我吗?”
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脑子短路三秒,我看着你,紧张的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你这个问题。要不,就直接抱住你,将自己对你的感情都说清楚,反正你都问了,说不定你也和我一样呢。
正想着,想着你或许也正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你却接着说了,“为什么你就是不喜欢我呢?就是不懂得我喜欢你……”
打住!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不明情况的看向你,你却突然倒下,伸手扶住,你嘴里念念有词。我低头贴近去听,断断续续听到你说,“都这么久了……明明……我喜欢你都……那么久了……”
这时候我算是彻底从那个两情相悦,双双交付真心的美好想法中出来了,你喜欢的那个人并不叫林禾木,而是个我不知名的人。
不知道你住哪,也不能把你带回宿舍,想了想,还是在巷尾公园旁的宾馆里开了间房。我背着你,拿出钥匙开门的同时,你一恶心,再一吐,我后背一阵凉,还有点臭。
将你放在双人床上,脱了鞋,盖上被子,我打算离开,却被你伸手拉住。
“不要走。”你嘟囔,手紧紧的握着我。
躺在床上的你脸颊微红,眉头紧皱,我脑子里冒出了不太有善意的思想,然后再硬逼了回去。
握着你的手,我在床边趴着睡了一晚,带着身上你的呕泻物。
我不清楚醒来之后的你是怎样一副表情,因为我醒来的时候你已经离开,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谢谢。钱我会给你的,我先走了。”
去你特么的对不起。
去你特么的谢谢。
去你特么的钱。
看着空荡的房间,我笑了。
晚上我没去“酒巷”,后来接连几天也没去。你没找我,我也没有找你。
这段时间我没有弹吉他,继续撸lol,黑天昏地的,实在受不了就睡,睡醒了继续。一连几天,都没去上课,老狗帮我代签。邋遢着几天没洗澡,老狗特嫌弃我,我自己扯衣服闻了闻,实是有点恶心。
你是那天下午来找我的,室友笑得淫荡,说“底下有佳人找。”我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你,因为除了你,我认识女生也没几个。然后心急的冲出阳台往下往,真是你。
你穿深红的裙,头发挽着,站在楼下树下。
原来红色也这么适合你啊。
洗个脸,我就冲了下去。
我承认我没多少骨气,在看到你的时候,我一心想的只有奔向你,像个姑娘一样矫情。
“找我什么事?”我看着你,假装镇定。
“过两天我就离开这了。”你笑。
我也笑,笑容有点牵强。“嗯。一路顺风。”
话一出,两人都沉默了,都不再说话。
来来往往进宿舍的屌丝看着我们,正确点说是看你。
“今晚去酒巷吗?最后一晚。”
“嗯去。”
“那……你先上课,晚上见。”
“晚上见。”
你转身离开,我伸出手,没抓住什么。
今晚你依旧唱了三首歌,从尧十三的《旧情人 你是时间的新欢》到洪辰的《从前慢》,再到那首怎么唱你好像也唱不腻的《洋葱》。三曲结束,你下台,走向一旁坐着的我。
相对今天的妖艳红色,我更喜欢第一次见你时你一身的白。白色,更适合对我来说美好你。
一杯一杯,我们都喝高了。我忘记后来我是怎么回到宿舍的,好像是同行的兄弟把我拖回去的。而你,好像站在那,笑着挥手对我说,“再见”。
再醒来,头痛撕裂,很不舒服。
敲脑子,使劲敲着,却还是想不透彻昨晚的我们说了些什么,我到底有没有说些什么,断断续续的想到了……
喝高了的我们,你和我说,“我喜欢的人,我两青梅竹马,他大我三岁。”
你和我说,“我从小就跟着他,跟着他到处走,你不知道我小时候是有多黑,黑的那是个惨不忍睹。”
你和我说,“我和他告白过,不下三次。他拒绝了我,也不止一次。”
你和我说,“我们原本约好,等我毕业后他就陪我走一趟北方,说好的。”
你和我说,“他工作了,有女朋友了。那姑娘,他们才认识了一个多月啊,一个多月就在一起了。”
你和我说,“他说自个儿遇上了对的人了,对的人啊…”
说着说着你眼泪就下来了,看着让我心疼。我伸手想去帮你擦眼泪,你却躲开了,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
后来我们到底是喝了多少的酒,一定是很多很多的,多得让我忘记了自己是否对你说出了我心底那点猥琐的小心思。
我好像说了,说自己对你一见倾心,钟情于你的事儿。
又好像什么都没说,只是喝酒,一杯接一杯,听你说着,喝了很多,比你还多。不然,我现在也不会这么难受。
你没有告诉我你具体离开的火车班次,我也没问你,你就这样走了,离开了这个城市。
现在正直八月份,真特么热。
我去了“酒巷”常驻,不是听歌,而是唱歌,唱给别人听。我学你每晚唱三首歌,三首里必定有一首《洋葱》。也正是因此,我认识了她,那个有着灿烂笑容的姑娘,她像我当初喜欢台上唱歌的你一样,她也喜欢台上唱歌的我。我两一来二往的也就在一起了,我也一直没说,她的眉眼真的和你很像。
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觉得像,真像。
和她说起过你,说起我对你的感情。她却是笑着给了我一句话,她说,“哪怕你是有多喜欢她,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也是我。”
我笑,抱住了她。
后来我和那姑娘结婚了,在这个我们认识,相爱的城市定了居。
柴米油盐酱醋茶,加上你。
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关于你的美好我也就说到这里了,如果你会突然想起我,QQ里没删我的号。那么,请你联系我。
要知道,你还差我一个新婚红包,我还差你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