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它蜷起身子准备偷袭时,毛发竖立,口吐白沫,充血的眼睛里放出疯狂的光芒。它带着百分的愤怒,满怀着两天两夜被压抑的怒火向那人扑去。
2/
它彻底看明白了,在一个手拿大棒的人面前,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巴克吸取了这个教训,一辈子都会记住。那大棒是一种暗示,把它引入了弱肉强食的蛮横统治法则,不过只是明白了一半。现实生活还有更可怕的一面,当它明确地正视这一点时,会用上本性中被唤醒的潜在的恶毒手段。
3/
之后它和柯利在纳华尔号甲板上瞭望着西雅图渐渐模糊,那是巴克最后一次看见温暖的南国。
4/
它猛然从文明的中心被人拖出来,抛进了原始世界的中心。这里没有阳光洒落下那种惬意的生活,不再有以前那种无所事事、终日游荡令人讨厌的生活;这里没有和平,没有宁静,也没有一分钟的安全。所有都是混乱和骚动。生命和肉体随时都处于危险状态。你必须时刻保持冷静敏捷,因为这些狗和人可不是城里的狗和人,而全是可怕的东西,除了知道大棒和獠牙的挨打法则之外,不知道其它任何东西。
5/
你一旦趴下,那就死定了。
6/
不管斯皮茨如何围着乔转圈,乔都立着脚跟跟着它转动身子,眼睛盯着它。毛发耸立,耳朵向后,嘴唇颤抖,发出嚎叫,上下颌快速地做着嚼咬的动作,眼睛发出恶魔似的光——所有这些都是搏斗前紧张恐慌而又视死如归的体现。
7/
乔这副样子太恐怖了,斯皮茨只能放弃修理它的打算;并且,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它又转向老实温顺、正在苦苦哀嚎的比勒。把比勒赶到了营地里。
8/
戴夫既公正又严明,它从不故意咬巴克,而且,巴克犯了错时,它也从不轻饶它。
9/
第一次偷盗成功说明了巴克是有能力在这个充满了恶毒的北方环境中生存下来的。这表明了它的适应能力,它的应变能力,而没有这种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可怕的死亡。这还进一步表明它的道德本性的退化或消亡。
10/
在为生存作艰苦斗争时,道德本性是没用的东西或障碍。
11/
在这样的社会里,开化了的狗可以为了某种追求而死,例如说为维护米勒法官马鞭的尊严而死;可是,它现在却可以为了守卫自己的性命,而逃脱维护某种道义的责任,明确它已经彻底摆脱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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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偷食物不是为了从中得到快乐,而是因为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出于对大棒和獠牙法则的尊重,它不是明着抢,而是慢慢地、狡猾地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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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从未见过这样的狗:它们的瘦骨就要撑破皮肤,之后从皮肤里面迸裂出来。它们都仅仅是些骨头架子而已,外面罩一张松弛、肮脏的兽皮,眼睛闪出狠毒的光芒,獠牙上全是馋涎的口水。可是,因饥饿而发狂的它们变得十分凶恶,难以制服,谁也抵挡不了它们。
14/
巴克扑向了一个口吐白沫的对手的喉咙,牙齿咬进了它的颈静脉,鲜血喷泉般溅了巴克一身。血喷到嘴里,那腥腥的血腥味把巴克刺激得更加勇猛。
15/
它之所以不理解巴克,是因为它见过很多南方狗,没有一只能在营地里或雪路上有像样的行为。它们都太弱小了,要么死于工作,要么死于严寒,要么死于饥饿。唯独巴克是个例外,只有它经受住了这些训练,并显示出了自己的优势,可以跟爱斯基摩狗比力量、比凶狠、比狡猾。由此看来,它是一只有统领能力的狗,而且它之所以变得凶狠是因为它有争夺霸权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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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一种难以说出的、不可理解的骄傲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和雪道带来的骄傲。那种骄傲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诱惑它们套着挽具高高兴兴地死去,但是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疯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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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自豪感从一出营地就激励着它们,使这群脾气怪癖、性情乖戾的狗变成积极肯干、慷慨激昂的动物;这种自豪感在整个白天都在鼓励着它们向前前进,一到晚上扎营时又抛弃它们,使它们陷入到阴郁的恐慌和不满的状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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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日子里,离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仍继续在斯皮茨和被惩罚者之间进行挑拨;但它做得比以前更灵活了,总是趁弗朗索瓦不在的时候才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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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光在头顶上闪烁,发出冰冷的光辉;星星在天空中闪耀,远看像在威风凛冽的舞场上跳跃。冰雪覆盖着大地,使之冷漠而僵硬。这样,爱斯基摩狗的歌嚎也许是对于命运的反抗,只是调子有些低沉,拖着长长的呜咽声,和着时断时续的抽泣声,更像是对生活的悲哀,清楚地表现着生存的艰辛。那是一首老歌,古老如狗这个种族自身——是这个世界形成之初就有的最古老的曲调之一,那时的歌总是充满了凄苦和悲痛,歌里面表达了无数个世代的悲恸,巴克不知所措地被这种悲哀打动了。它的呻吟、哀泣中饱含着生存的悲哀,这也是它古老的凶狠祖先的痛苦;还包含着对寒冷和黑暗的奥秘和恐慌,而这也是它祖先心中的神秘和恐惧。这种哭嚎能震动它,寄托它已越过了火与房屋的文明社会,彻底回归到了满天遍野的蛮荒时代。
20/
它套着挽具忠心耿耿地干活,原因是,劳动已成了一种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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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是生命所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存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时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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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叫声发自内心深处,比它自己更深奥的本性深处,直到回溯到“时间”的最尽头。它被这种汹涌澎湃的生命的激浪、存在的潮汐掌控着、控制着,每一块肌健、每一个关节、每一根筋腱都出现着绝妙的快感,这种感觉与所有无生命之物无关,却以热烈奔放的运动来代替这种情感,在星光下,在一切寂然不动的事物外表欢欣雀跃地奔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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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神圣特征——富于智慧。它靠天性搏斗,同时也用大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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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更有吸引的倒是那些来自遗传的记忆,这种记忆给了它以前没见过的东西以一种似曾相识之感;那些遗传——对祖先的回忆的能力,后来已遗忘,再到后来却在它身上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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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狗由于不让它干重活而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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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虽然饱经风霜、长途跋涉,却凭借超强的意志力,而能保持心态的平和与待人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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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只剩了半条命,都变成了一个个撑着骨头架子的口袋,生命的火花在里面虚弱地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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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去管傻瓜的事是徒劳的,世上多两个或少两个傻瓜是不会影响天下大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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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关心他们的狗不是出于一种经济利益,就是因为要尽一份责任;但他却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狗,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不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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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神魂颠倒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微笑着跳起,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充满柔情,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它就这样站在那里看着桑顿。此时,约翰·桑顿就会虔敬地大声说:“天哪!你就只差会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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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生活中是这样心有灵犀,巴克的凝视往往会使约翰·桑顿转过头来,他也凝视着巴克,虽然默不做声,可是那心中的爱意却显露在眼睛里,正如巴克心中的敬意闪现在眼睛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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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取得统治权,要么就是被统治;表现仁慈就是软弱的表现,原始生活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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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顿站起身,巴克用爪子抓住他套着手套的手,用牙咬了咬,然后才不情愿地慢慢松开了。这就是它的答复,不是用言语却是用爱在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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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桑顿对人类和对大自然的索求都不多,他不害怕荒野。仅仅有一把盐和一支枪,他就可以一头扎进蛮荒,到他喜欢去的地方,随意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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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声音使它心中升腾起一种躁动诡异的欲望,使它感觉到隐约的喜悦,让它感觉到了某些狂野的渴望与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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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出既威胁又友好的复杂心理,这是食肉动物相遇时所特有的带着威胁性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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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是一个杀手,一个肉食者,以猎杀弱小生物为生,不靠别人帮助,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这个弱肉强食互相为敌的环境中勇敢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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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狼的狡猾,狂野的狡猾;它有牧羊犬和圣·伯纳德狗的机智。这一切,加上它在最严酷的环境中获得的经验,这让巴克变成了一只流浪在荒野里的最可怕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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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像壮丽奔涌的洪流冲刷它全身,欢喜愉悦,放荡恣肆,直到它仿佛要因狂欢极乐而冲破,向整个世界倾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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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都有一种耐性——像生命一样没有累的感觉、执着坚定——就是这种耐性得以使网里的蜘蛛、盘踞的蛇以及隐藏着的豹半天一动不动;动物在猎取活物时特别具有这种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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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猎者往往没有捕猎者的耐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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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惊诧地嗅嗅他们的尸体,他们这么容易就死了,杀一只爱斯基摩狗都比杀他们困难。若不是有武器,他们根本就打不过它,从此以后只要他们手中没那些武器,巴克就不会畏惧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