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76 支公好鹤,住剡东岇山①。有人遗其双鹤②,少时翅长欲飞,支意惜之,乃铩其翮③。鹤轩翥不复能飞④,乃反顾翅垂头,视之如有懊丧意。林曰:“既有陵霄之姿⑤,何肯为人作耳目近玩⑥!”养令翮成,置使飞去⑦。
译文:
支公(遁)喜爱鹤,住在剡县东岇山时,有人送给他一对鹤,过了不久,翅膀长好了要飞走,支公很舍不得它们,就弄伤了它们的翅膀。鹤举翅却飞不起来,就扭过头去看翅膀,然后将头垂了下来,看去好像很懊丧的样子。支道林说:“既然有飞入云霄的本领,怎么会肯于给人当观赏的玩物呢?”于是细心调养,让翅膀长好,就放开任它们飞走了。
注释:
①支公:支遁字道林,东晋著名僧人,时称支公。 剡 (shàn):县名。晋属会稽郡,在今浙江嵊县。 岇山:山名,在剡县境内。
②遗(wèi):赠送。
③铩(shā):伤残。 翮(hé):鸟羽的茎。泛指鸟的翅膀。
④轩翥(zhù):举翅,飞举。
⑤陵霄之姿:飞入云霄的本领。 姿,资质,才能。
⑥耳目近玩:身边供观赏的玩物。
⑦置:放开,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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