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中同桌叫姚常虹——其实我初中不止一个同桌,但第一个同桌是她,所以一旦忆起“初中同桌”,脑海里蹦出来的就是姚常虹仨字。
现在想起来,姚常虹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双眼皮,大眼睛,头发稍带自来卷,脸大概是瓜子脸,讲起话来又有些不自知的一点点撒娇的意味,如果我是个男生,也许就会为她害起相思病了呢。事实上,我初一时还在学校发的美术本上拿铅笔作了幅姚常虹的画像,并在画像旁边赋诗一首,大意自然是我的同桌是如何如何美丽,现在只依稀记得用“杨柳”来形容她走路的丰姿。如果能保存到现在,一定可以笑掉两个人的大牙!
大作完工后,我还拿给姚常虹看,她接受了我诗里幼稚和做作的赞美,并且也没有在意我拙劣的铅笔画把她的美丽全然扭曲了。那本子敞开着摊在桌子上,又迎来了第二个读者——我们的地理老师老徐。徐老师拿起本子鉴赏了一会——也许是忍着憋出内伤的笑鉴赏了一会——放下来还给我,说,不错!
那时姚常虹大大的双眼皮上长了一个颇明显的肉粒。她曾用惯常的半撒娇的语气跟我解释说这叫“千日瘊”,已经长了一段时间,必须要静待它千日后长熟了自然脱落;初中还没有毕业,那肉粒果然消失了。
作为我们后来高中部的贴白瓷砖的三层教学楼那时才刚刚动工;各样建材杂七杂八地堆放在离我们的教室不远的操场上。其中最受我俩喜欢的就是沙堆,因为里面总会挖出各种宝贝——小贝壳啦,形状各异的鹅卵石啦,每次课间过去寻宝都不会空手而归。友谊就在沙堆里掏掏挖挖中建立起来了。然而,到底是小孩子,磕磕绊绊总是少不了,吵架啊,打架啊,原因现在是全然忘记了。记得吵架时总要拿粉笔在桌子中间划一道三八线,然后眼睛专门盯着对方的线侧的那只胳膊,一旦发现越界,马上拿胳膊肘狠狠推回去,再把线重新补清楚。
如果架没吵完,上课铃声却响了,就动用纸笔辅助吵架,具体操作方式是一个写了一句吵架的话,推给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再拿笔回敬一句。就这么一来一回,常常半节课就这么过去了。有时写字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愤怒,还要画上几笔来助战。我曾画了一只被切开的梨子,在旁边写上:我决定跟你分离!姚常虹嗤之以鼻,回复:分梨就分梨!
上半节课在热烈的纸上吵架中度过,下半节课又被用来纸上和好,然后下课铃响时,两个人又手牵着手去操场的沙堆寻宝去了。
被我们翻腾了许久的沙子终于变成了那栋三层教学楼的一部分;2年后,我和姚常虹搬进了那栋崭新的楼,只是由同桌变成了邻居:高中了,她是日语一班,我是英语二班;20年后,学校因故停办,那栋楼也在推土机和挖掘机的轰鸣声中颓然倒下。那沙子,不知又流落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