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时光里要做最喜欢的事
你好!我是耿耿。
你好!我是路星河。
他说:十六岁的耿耿,你好。我是十六岁的路星河。
他说:表白啊,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我中意你。
他说:耿耿,我觉得你特看。你笑好看,哭也好看,生气好看,就连挖鼻屎我也觉得好看。
他说:疯狂才是赢得爱情的第一步。
他说:那些突然出现在我们生活里的人,从来都不是等你准备好才出现的,那都是惊喜。
他说:科学与艺术最后是殊途同归的。我可以明白科学的美,你也可以明白艺术的美。看似平凡的两种事物放在一起,会产生多么美好的两种反应
他说:人生往往很多事情选择权往往不在自己手上。要在最美好的时光里做自己最喜欢的事。
他说:耿耿,再见。我会想你的,我会很想很想很想你的。
他说:希望你能永远像十七岁时这样开心。希望你能永远像那个打鼓的女孩,快乐无忧。
他说:我曾经问过自己好多次,到底为什么喜欢你?我想了好久终于想明白了,我就是喜欢你,没有原因。
他说:愿你万事胜意,幸福快乐。
他说:我以为到了北京,开始了新生活我会不那么喜欢你,谁知,再次见到你还是满心欢喜。
他说:求婚的意义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就是不折手段和你在一起。
他说:我喜欢木板的质感,我把它印上去,是因为我希望,把那天的你保存下来。因为那是我一张你的照片,因为只有一个你。
他说:我在家里的墙上写了成功失败两大字,我每向你求一次婚,就会在失败上划上一笔不知不觉,已经56次了。我多么希望有那么一次,你不经意地久顺口答应了。
他说:那天当着余淮的面把戒指戴在手上,你就是为了气他,但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
戒指,我会为你永远为你保留。
他说:路星河喜欢耿耿。
路星河喜欢耿耿。
路星河喜欢耿耿。
.有人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暖,就有了雨;春遇见了冬,有了岁月;天遇见了地,有了永远;人遇见了人,有了生命。而我遇见了你,从此有了梦想,有了想要必须去成为的人,变成了一个王子。
他在舞台上给唯一在乎的女孩唱过她最喜欢的歌,只是让她记住曾有一个看起来特别不靠谱,混蛋招人讨厌的一个男生出现过她的生命里。
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做化学实验,炸了学校的喷泉,只是推翻她曾说过科学和艺术是两个不同世界的言语。
他带她走进了自己所有秘密小天地,正午阳光灿烂的学校小树林,可以读诗还买不含酒精的酒的酒吧,巷子深处的烤肉店。浪起潮落的海边。
他会给写一封又一封连载的情书,为她画下开心时,生气时,拍照时,发呆时,写作业时不同时刻的耿耿。
他会一眼看穿她所有藏在心里纠结郁闷、小失落,给她递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讲着不正经的笑话,骑上摩托车带她去海边兜风散心。
他会在她遇到各种问题时毫不犹豫的说:我会帮你的。放心,有我在。出什么事都推我身上。
他会在每次离开,说完再也不回来,却能在她生日的那一天从北京赶回来送她自己亲手画在木板上的画,对她说生日快乐,对她说路星河喜欢耿耿。然后转身潇洒地离去。
他会在看到她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失落的走开并暗自在心里生气,但却下次看到她没心没肺笑着对他打招呼时无奈的对自己说:算了,我原谅她了。
他会以百分之百的态度对待她说的每一件事。即使她只是说假如我们在一起了;即使她只是应付父母的相亲而假装她的男朋友;即使她只是为了气别人而戴上了他精心设计和制作的戒指。
早知如此绊人心,但我从不曾后悔遇到你。
初见时你闯入了我偷偷睡觉的领地,我只是小小的展现了一点流氓,便吓坏了傻傻的你。那一年你十六岁,在你什么都不懂的十六岁,你遇见了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觉得孤单。
刚开始,我只是觉得傻得可爱,总是想要欺负你。上课在后座踢你的凳子,不停的找你说话,故意抢走你的相机,威胁你和我一起逃课。
一天一天,不知不觉间开始喜欢和你待在一起的感觉。喜欢看你一本正经教我拍照片的样子,喜欢带着你去海边看海,伴着海风,听着海浪,我情不自禁的告诉你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最想成为的人。喜欢去学校里按时上课,因为一想到可以在学校里见到你,就特别开心。记得有一次,阳光透过树叶高高的洒下来。你坐在草地的秋千上举着相机拍着天空。蓬蓬的头发被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熠熠生辉。有一种时空错乱的美感。你不知道,每一次你转身一笑的时刻,我的天空就晴朗,看着你我知道了天使的模样。
我一直觉得喜欢一个女孩就是要告诉她,于是我让全世界都知道路星河喜欢耿耿。我放下了所有的骄傲,自尊心,不可一世傲慢,在所有遇到你的日子里告诉你我喜欢你,好喜欢你,我中意你。你是我在这个学校,这个城市里唯一在乎的人。
终于,我还是不得不离开这个有你的地方。去做我喜欢的事。我第一发现我居然这么舍不得这个我曾经最厌恶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这里的一切人和事物都变得可爱起来。我一遍又一遍的问你:你会不会想我?你只是笑笑不说话。于我而言,想到要离开你,我便热泪盈眶。脑海里一遍一遍说我想你,我会很想很想很想你。谢谢你,耿耿,让路星河十七岁的生活变的色彩缤纷。也让我开始学会爱一个人。
来到北京,我开始全新的生活,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我以为我会没有那么喜欢你。可我还是忍不住定期给你写信,把我见到的林立的高楼,古朴的胡同,画下来分享给你。还是为你寻找可能适合你的北京的大学和专业。还是会在你十七岁生日那天赶回去送给你我亲手刻在木板最快乐的你,大声地告诉你:路星河喜欢耿耿。还是在知道你来北京考试后,开心的像个孩子去见你,请你吃饭,给你加油,带你逛遍北京。后来我明白了,其实那场于我而言刻骨铭心的分别,不是我的离开,而是在我的心里种下了种子,每一颗上面都刻着你的名字。斯人若彩虹,十六岁,我打开门,遇到你。从此你便成了我的浩劫余生,心之所向,永生难忘。
很快,你还是来到了我的城市。也是你和他约定好的城市。不过没关系,我终于又可以陪在你的身边,看你哭,看你笑,看你生气,我心中你所有美好的样子。我陪你读完了大学,陪你工作,成名。不知不觉,我们有了第一个十年。我依旧无可救药的喜欢了你十年,对你说了无数次喜欢你,向你求了56次婚,最后的最后,只是换来你无数个对不起和一句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没怎么成功的轻吻。沈从文写过一句情诗: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在等。可是我知道你不会属于我,可我还是愿意等,带着1%成功的小侥幸。
最后的时刻还是到来了,你终于找到了他。当你把戒指还给我的那一刻,我知道意味着这场单恋的结束。我独自在海边坐了一夜,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想。最后去见你的时刻,我还是拼尽全力的大声告诉你:耿耿,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然后,如同以前的很多次那样转身离去。
再见了,耿耿。
再见了,喜欢耿耿的路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