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来与去都不是偶然,就像我当时遇见你。”
安若素点点。
旋即,抽出插在花瓶里的一朵红玫瑰,不自觉地开始剥下玫瑰花瓣,一片一片落到脚下,严与琛轻轻地握住安若素的手,禁止剥下去。
“随波逐流的人是不会有结果的,若素,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她没有披肩是物质上的,她没有人爱是心灵上的。
【女子】
这一生严与琛见过很多好看的女人。
各种肤色,各种脸庞。眉眼细长身姿窈窕的东方女人,海滨浴场里蜜色肌肤的夏威夷女人,新加坡热烈阳光下身着娄莎的东南亚女人。
她们神采飞扬,眼睛里满满流淌着被这个世界宠爱的骄傲。
在严与琛眼里只是女人,任何女人的神采飞扬妖娆妩媚都不及他记忆里那个女子,天真烂漫的笑容,好看的牙齿在阳光下露出朱贝般柔和的光泽。
身上散发着淡淡白梅香,眉眼间夹杂着与她年龄不符的忧愁。
安若素。
【初见】
初见若素,是1920年的上海初春。她身穿紫色短旗袍,海藻般乌黑长卷发披散在肩上,双手指甲修剪的干干净净,平底鞋的边缘露出雪白的袜口。我同严与琛在讲话,她一声儿不坑地坐在一旁,安静得像个画框里的女子。
“这就是你的......”我犹豫了很久,不知该如何称呼她
“我的.....妹妹”严与琛很自然,伸手取过一杯茶,放在自己面前,想了想,放到安若素的手里。
“喝吧,别那么拘束,这位是我的朋友,一个出版社的编辑,不是所有的写作人都能得到他青睐的。把你写的东西拿给他看一下。”
安若素听了朝我笑了一笑,眼睛呈现出很好看的月牙形,把稿件推到我面前。
“当时,我就是因为看到她的文字而找到了她,只是没想到是出自一个14岁女孩之手。”严与琛看向我,我看的出来,他眼里全是自豪而宠溺。她已是他灵魂的一部分。
早在两个月前,我就听说,泸上巨商严家的少爷严与琛,在上海带回了一个14岁的女孩。
西洋两层楼房里,二楼窗户全然用木板条封死,有细缝的地方,一双急迫张望外界的大眼睛,窗外,一个被接受的访客,秃顶肥流横肉的男人身影,他整理着装被一个女人引进大厅。
室内那双渴望自由的眼神浮出了绝望的哀伤,她才14岁,最疼爱她的父亲车祸去世没几天,尸骨未寒,继母为独吞财产不惜一切把她嫁出去给五十几岁富商做小。若素拿起一瓶墨水把食指全浸湿,在墙上气愤,伤心,发泄慢慢地写着:去死,去死,去死。
她把整瓶墨水摔在床单上,拼命拍打被封在窗内的木条,试着掰开那钉得死死的枷锁。撕心裂肺的呐喊:放——我——出——去——
门外没有一丝反应,一片死寂。死亡般的安静。
若素坐到床沿,开始翻箱倒柜,倒出乱七八糟的杂碎物,找出刀片。拉起旗袍袖子,对着手腕——刷——深深划下一刀,三厘米长。
“当时,鲜血在她身穿白色旗袍曼然开来,身姿像一只血色蝴蝶,眼神却如同剑士决定挥下手中的剑那般坚决,刚烈。”
“就因为这样,就把她带走了。”我问他
“走近她房里,墙壁四面拖出几道长长的血痕,她继母当时吓得差点断气,上门要带走她的那个男人看到已经被吓得面无血色仓皇的跑了”严与琛拿出一支哈瓦那雪茄点上“从那天开始我才明白如果没有那种出生背景,写不出来同样气质的东西”
大家都看过安若素,啧啧称奇,说她的身世,谈论她的样貌,也有人说严与琛傻。说不定那个女子很有心计,知道他是严家少爷,所以一心一意赖上这位金主好重振安家。
但我见过的安若素,却觉得不是这样。
看人看眼睛,她长得很是好看,身上具有遗世而独立的气质,瞳仁里却透底清澈的光,但也夹杂着与她年纪不相符的哀愁,这应与她身世有关。再说,安家注定是没落了。
“我之前在报刊上看过她的文章。想不到......”
“我也没想到。”严与琛玩转着手里的茶杯,讪讪一笑。
一直在旁静静听着的安若素,忽然就笑了,用手指沾着茶水,一笔一划地在桌上写着十—四—岁。
我看着手里的稿件,字写的如此好看,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丝丝悲鸣,与她经历相关的哀伤。单看她的文猜测出自是二十五岁左右年龄人之手,任谁都想不到是出自一个十四岁的少女。
她看着我开口说了一句“我的文字都是从十三岁开始关在屋子里闷出来的。”
【不想】
再沸腾的流言也有慢慢消沉下去的时候,又过了一年,泸上谈论安若素的人也越来越多。
大家都熟悉严与琛的身旁有这样一个女人,严与琛送她到上海最有名的启明女中去上学,每天除了正常上课以外,每晚都在宿舍里努力的学习。成绩好到全校人都皆知之外主要是为人乖巧善良,连管理学院的修女嬷嬷把她送回严家都不得不夸奖她。
嬷嬷说,这孩子很聪慧很优秀,将来一定是个不得了的女子,就是不爱说话。
我看的出来,她之所以这么努力,是为了更好的呆在严与琛身边。再优秀,严家人也是毫不领情,坚强的令人心疼。
“跟我在身边,跟着也好,母亲不喜欢她,那些下人也定是会欺负她。在我身边我能保护她”严与琛向来不喜欢女人跟在身边,这是头一回开戒。
尽管严与琛叫她“妹妹”,严老太太可从不把安若素当女儿。她拿儿子的潇洒不驯毫无办法,想着法子要赶走安若素。
一个家道中落的大小姐已没有任何利益价值,干嘛把她带回来?她要是以后能助严家一臂之力也就算了。她对儿子说。过不了几年,就将若素嫁出去。严与琛之间就摔门出去。
安若素很会照顾严与琛,在放假期间,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为严与琛做米线。严家有自己专门的厨子,但严与琛胃不好,早上常常犯腻不吃早饭。安若素就在他起床之前,浓浓地炖上三个时辰的汤。
这汤清鲜爽口,是做米线的关键。安若素做汤不隔夜,每天早晨都重新起来煮。等与琛吃腻了,又变着花样做别的早餐。
安若素说,很奇怪吧,我一个大小姐会做这些东西,那是我母亲生前最爱做给我吃的一道早餐。
严与琛很爱喝酒,一部福特小汽车开出去应酬,有时喝到凌晨才回来,回来时,严家上下都睡下了。可是汽车刚进院子,安若素就放下手中赶稿子的笔,无声无息伺候严与琛洗漱。再端来一碗清清淡淡的醒酒汤。
严与琛不出去应酬时就安安静静的坐在她的床沿边细细看着她刊登在报刊上的文章。他对她说,若素,要好好的。他手细细描绘着她脸颊的轮廓,和温润的嘴唇。
“好。”她闭上眼睛回应他。
她才十四岁,不怎么爱说话,却有那么玲珑剔透的慧心,短短的假期,他的衣食住行已经样样离不开她。
朋友聚会间,我们时常打趣严与琛,说安若素是天上掉下给他的一个袭人。
也有人说,安若素可比不上袭人。
是。《红楼梦》里那位袭人可是红香软玉的解语花美人,可是安若素,她在人前都不愿开口说话的人。
我们说笑时,严与琛始终在一旁默默喝酒。开始有人以为严与琛是不在意,有些龌龊的客人说,若天下男子的老婆,都像安若素这样沉默可亲,做丈夫的夜里耳根不知要清静多少。严与琛听了这句话直接把酒杯摔到地上,把那个客人揍了一顿。
只有这一次,朋友的哈哈大笑间被严与琛此时的举动给惊愕住了,瞳孔里夹杂着愤怒如同一只野兽。
这时,安若素身穿蓝色短旗袍,端着一杯酒走进来,眼前的一片混乱让她反应不过来,呆呆的矗立在门口。她看到严与琛衣衫不整眼睛里冒着红色血丝,她把手中的酒丢在一旁,跑过去整理他的西装,纤长的手指轻抚他皱起来的眼眉,问他,怎么了。
那时我们突然意识到安若素对于严与琛是有多重要。
以后我们再也没有笑过安若素。
【白梅花香】
再听到安若素的消息,是四年后。
期间我去了美国念书,父亲看不惯我总是沉浸在书籍里。不论我在文坛上有多大的成就,他始终不屑,觉得是小家子气的东西。他觉得国家尚弱,一个男人应该要做点实事,成为经世致用的国家之栋梁。
我熬灯苦读,终于拿到了金融学博士学位。刚回上海,严与琛便开车来为我接风。他已经三十岁,四年不见,他变得沉稳了许多,不再是当初那个纵酒欢歌的纵跨子弟。他跟我谈起上海经济问题,我试图把话题引到安若素的身上。
“在复旦上大学了,也出版了自己的小说。”
“她出书是迟早的事,她很有才华。她现在还在你们家么?”
听与琛说,严太太为她找了许多人家,都被一一回绝了。其中不乏泸上一些豪门大户。
恍然想起几年前朋友聚会他为了安若素与一个客人翻脸的画面,回显在我脑海里。我看着他不经在想,严与琛,真正不愿让她走的,是你吧。
“安若素现在学校没开课,在你家里么。”我疑惑,但也更加期待。
“见到她你就知道了。”严与琛莞尔。眼神在那一刻变得深邃起来。
那天我吃了毕生最好吃的中国菜。也许未必是那菜口味多好,只是四年来我吃腻了味同嚼蜡的西洋冷餐,实在想念妥帖滚烫的中国饭菜。
直到我们吃完,安若素始终没有出现。我诧异向严与琛问起,他示意我朝门口望去,她端着茶杯出来,我这才终于见到了她。
她出落得比当年更加白净,如海藻般乌黑亮丽的长卷发披散在肩上,两颊渐渐有了莹润的光泽。樱花般的嘴唇微微一翘,甚是诱人,一笑,便露出一排朱贝般洁白的牙齿。
她不再穿着短旗袍,而是洋装,上身是洁白的忖衫,下身是及脚裸的碎花长裙。
我恍然记起,安若素今年十八岁了。
她真的长大了。
她眉眼里,开始有了连自己也不知道的顾盼风情。
美而不自知,才最动人心。我心狠狠的颤抖了一下。她把一本书放到我手里对我笑了笑,我出书了,谢谢你。目光凝视着书中的封面,那一刻脑子里还是恍惚,也不知道为什么,心狠狠的抽痛起来。《旅客》作者:安若素。
我翻开第一页,第一句话就已经吸入了我的眼球:我来到你世界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心房里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爱人”了。我看向他们,犹如一张壁画。
为了庆祝我回国,第二天朋友给我庆祝。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那天安若素的模样。她现在变得自信了,与人能侃侃而谈,社交方面她掌握的游刃有余,任哪个男人不倾倒在她石榴裙下。有人夸赞她是复旦大学高材生,有人夸赞她现今是一名资深作家,严与琛至始至终把她拥护在他身旁。
那时正是上海的冬天,一月份的严家后花园里,只有大片大片的白梅花还在盛放,空气中弥漫着白梅花香,我记得安若素身上就散发着白梅香气。离开人群的若素,站在树下,同我们这群人远远隔离,像浮在花海中的女子。
我静静的看着她,有些朋友却在呼唤着她,她与世隔绝般,沉浸在自己世界。直到与琛下去找她,她转身把手放在他手里,抬头望着他笑。也是这瞬间,我脑海按下了快门,永远把这刻画面铭记在心里。
每年冬天纷落的梅树下,记忆中温婉尔雅的少女安若素,如同蝴蝶般绝世而独立。我却恍然看到世上最美又最残酷的事情。
我爱上她了。
而她的眼眸里,望着他的视线里,也悄然透露了她内心深处的秘密:她比我们任何人想象的还要深爱严与琛。
【血色玫瑰】
严与琛已接管了严氏家族在上海所有的丝绸业务,作为严家最小的儿子,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个当初每天纸醉金迷度日的公子,收敛起来比几个兄长更为肃穆。
我很久不再去找他。我遵从父亲的话,接管了家族企业,开启了上海关于金融行业的业务。看似风光无限,实为金钱的奴隶。只是深夜偶尔会看安若素的书,羡慕她佩服她的成就,也会想起从前一度想扎根于文坛年少不知愁的时分。
想起十五岁的严与琛,在中学里可以为一件不公道的事向校长据理力争,甚至被逐出校园;
想起大学时的严与琛,在路上看到小流氓欺负年龄小的孩子,仗义疏财,会从福特车里跳出来同对方打的鼻青脸肿;
我记得他常常骄傲地向我们吹嘘自己的父亲和兄长们有多厉害,他对他们有多敬爱,他说他最崇拜的人是他父亲。
我记得他温润善良,因为安若素的文字叩开他的心扉,知于她身世和遭遇从心狠手辣妇女之手带走了安若素。
而现在的他,有人说,严与琛为了财产同几个哥哥争财产,闹得家里鸡犬不宁;也有人说,不知使了什么手段,修改严老太爷遗嘱,将财产瓜分到自己的名下。
而我最担心的,是在他身边孤立无援的安若素,以前有严与琛的保护没有人敢动她,而现在的严与琛变得越来越令人陌生,他还会一如既往的保护她么?
我所担心的,终于还是来了,1925年七月,我像往常一样摊开《时事新报》,在报纸中最曙目的地方,赫然印刷着一行订婚启事,两姓联姻,永结同好。严与琛同钱塘孟家大小姐孟寻。孟寻被她母亲娇身惯养,脾气坏到世人皆知。稍不如意就打骂佣人,她家佣人被打走了一批又一批。
以我对严与琛的了解不可能会看上这种女人,答案只有他知道。
“你是真的要娶孟家大小姐了?是么”面对站在他身前的安若素,严与琛无法去对视她眼睛,他拿起一支哈瓦那雪茄,点燃。
“你不是说,你爱的只是我吗?与琛,再过三年,我就可以与你携手并肩去帮助你,到时我大学也毕业了。”
“但我无法选择你,但我也无法没有你。”他吹熄了雪茄,听似平静的语气了,实则内心早已波澜不惊,他比任何人都想拥有眼前她。
“如果我还是当年的安家大小姐,那么现在,得到你的人的绝不是她。”她看向窗外,眼神如此遥远,好像看过去了她的一生。
“任何的来与去都不是偶然,就像我当时遇见你。”
安若素点点。
旋即,抽出插在花瓶里的一朵红玫瑰,不自觉地开始剥下玫瑰花瓣,一片一片落到脚下,严与琛轻轻地握住安若素的手,把花和若素手一起握起来。
“身在这种家庭注定选择不了自己的命运,孟寻家里,掌握着半个浙江的生丝贸易,我需要她,世人皆谣传我多卑鄙,我最爱的兄长为了严家财产害死了我父亲,父亲把严家交付到我手上我不能让它没落到我手里。”
“你有曾想过害过他们”
“他们已经给予了我选择,我何必问我自己为什么接受这份选择。”严与琛苦笑
“你赖了。”
“随波逐流的人是不会有结果的,若素,在报刊看到你的文章;在你抗婚血渐整个安家;在你让我带你走那刻;我与你是一样的人;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
她没有披肩是物质上的,她没有人爱是心灵上的。
安若素踮起脚尖,双手攀上他宽厚有力的臂膀,在他唇瓣上吻下去。唇齿相依,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白梅香刺激着严与琛,也许是听从内心最真诚的呼唤,两人身体越靠越近,紧紧相贴,心跳声,身体的燥热,那如泣如诉的旋音,强迫...进入了一种梦境。
与琛,你会一直爱着我的,对不对。安若素患得患失诚惶诚恐转身抱住严与琛,靠在他胸膛上。
严与琛抚摸着她海藻般秀发,一圈一圈地缠绕在手指上,说,不会的,不会的。
床单下的血迹,如一朵血色玫瑰在美丽的绽放。
【残香】
“安家大小姐,复旦大学高材生,有名的知青作家,被严与琛带回来养在身边的女人,称“妹妹”,严与琛,估计现在已经不是妹妹了吧,安若素,信不信我动用一点小势力就让你身败名裂。”孟寻披头散发同严与琛闹,咄咄逼人语气试问安若素。
“属于我的东西你永远都夺不走。”若素的镇定自若,眼眸里透露出的坚强让孟寻看了都颤抖三分。“除了身世,你哪点如我。”
“你闹够了没有。”严与琛忍着。
“你心疼她啊,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已经跟她勾搭上了!你为了这个女人如敢和我对抗,严与琛,你信不信我明天就找小报记者写,你严与琛名誉,地位,注定灰飞烟灭,你信不信。”
严与琛扬手就是一个耳光。
打的却是站在身旁的安若素,她身子来不及反应,身子欠了欠。
“这样够了吗?”严与琛问着妻子,反手又是一记耳光。这次,终于把若素打倒在地上。
孟寻安静了下来,所有严家上上下下的人都安静下来。
这个被严与琛带回来的安家大小姐,从十四岁被严与琛带在身边,一开始的“妹妹”的唤,慢慢的不知何时开始唤她名字“若素”,他视她如宝,从来不舍得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这样随便可以睡的女人我严与琛什么时候缺过。”严与琛此刻背对着她,眼神看着孟寻又不像是在看她。
听到严与琛这句话,安若素突然抬起头来紧紧盯着严与琛,她的眼神那样的陌生。好像在看一个不认识的人。
“严——与——琛”安若素无力喃咛这三个字,站了起来,拿起一个茶杯摔破在他们面前,顺手拿起碎片割破左手臂,鲜血如同时钟的秒针滴答的在流。严家上上下下看到安若素这个举动吓得脸都开始泛白。
十四岁她血渐整个安家,是为了自己。四年后再下此行为,还是为了自己。
孟寻吓得全身哆嗦双腿发麻倒在她身后佣人身上。
“严与琛,这个世界上能让我倾覆一切的人就是你,但我安若素还不会作践到附身于一个不爱我的男人身上。”
这一切,是送若素来我身边的老佣人福生说的。
快六十岁的福生,说起这件事,眼角都忍不住湿润。是什么样的铁石心肠,可以逼一个女子这样受其屈辱。
我把她带到诊所去包扎好伤口,左手上十几厘米的伤口血迹斑斑看了的人都触目惊心。她脸上原先的光泽和莹润,此刻是一张苍白的脸。黑色的大眼睛,茫然毫无生机地看着空气。
她忽然流着眼泪问我,沈然,女人的身体是跟着心走的吧?
她眼泪已决堤,了无生息般轻声轻语在问我,我望着这个苍白得像白梅花一样即将凋零的女孩,帮她擦眼泪,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
如果一切可以从头开始,我多么希望,在安家带走她的不是严与琛,而是我。
“你要知道孟寻家里,掌握着半个浙江生丝贸易,我以不是曾经的样子,你说我卑鄙,但防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的人手里哪个是干净的,包括你。”严与琛的办公室里,眉眼都不曾抬一下,把弄着手里哈瓦那雪茄。
我抑制不住,冲到他面前抓住他的领口,“那你干嘛去伤害安若素,你明知道她很爱你。既然这样你干嘛碰她。”
“我不得到她,难道会让你得到。”严与琛平静的语气好像在说另外一个人的事。
“你什么意思?”
“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我的女人,你也爱她,难道不是?我不得不在严家当着孟寻的面前这样做,否则孟寻会用千方百计手段去对付她,曾经我可以保护她,现在她要是在我身边就是一种危险,你到底明不明白。”
办公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有人进来。我迅速松开了严与琛的衣领,不自然地站到一旁。那一刻我突然感到很庆幸,原来他心里一如既往保护着她。
进来的是一个女人。她端着一壶西湖龙井,两只洗净的白瓷茶杯。她一语不发地为我们盏茶,恍然想起此刻躺在我床上熟睡被伤得体无完肤的女孩。我无意间碰到她的手,指尖是冰凉的。
她好像听到了我们的话,又好像没有。她的眼睛始终盯着地面,仿佛没有表情的木偶,一鞠躬,无声无息退了出去。
我没有喝茶,快步走了出去。下楼梯时,我清楚地听见,身后有茶杯狠狠摔在墙壁上破碎的声音。
【遗留】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严与琛以36岁的年纪,登上了泸上首富的位置。
富可敌国,他的野心已经不仅仅仅限于丝绸贸易,整个泸上的百货行业被严氏吞了一大半。他不再驾驶当年的福特车,出入开始配有保镖。孟家大小姐孟寻,像一块被利用过后抛弃的抹布,一手休书休了她。
孟寻闹上门来,他的保镖们一点不看孟家大小姐面子,毫不客气将她架了出去。她已不是严太太,以如今孟家势力,已经威胁不了他。她一次两次,渐渐不再去闹,之后再也没有听人提及过她。
这年,安若素大学毕业,在文坛上评论家评为“文坛最美收获之一。”她以美学角度去刻画,追寻她笔下一部部作品。她用灵魂去读灵魂的所得。她有今日如此成就,是因为别人身后是墙壁,而她的身后是悬崖。
她慢慢搅拌身前的咖啡,偶尔看向窗外,眼神泛着淡淡忧伤。她似乎是旗袍上少了银丝的女人,但是更雅致了,应该是素雅。我才注意到她把头发剪短了,长度刚好到脖子。
我知道她在想念谁。
“这些年,他可有找过你。”我声音尽量放平。
她歪头思忖了片刻说,他估计已经忘了我。
“他已经不再是曾经的严与琛,你为什么还要在等她,若素,为何不跟我在一起,他能给你的我都能给你。”我承认我很嫉妒严与琛。
她知道我的心思,在《时事新报》显眼那块找到严与琛的身影,用笔画了出来,然后在旁边写着“爱”
因为她还爱着他。
“可是,你明知道那个人永远都不会来找你。”
她抿了一口咖啡,提起笔,一笔一画写得认真,未了推来给我。
纸上写的还是爱,一个又一个爱,整整十二个爱。从民国九年到民国二十一年,整整十二个爱。她看着我的眼神也无比认真,告诉我;“沈然,我是他的女人。”
如果一切可以从头开始,我多么希望,在安家带走她的不是严与琛,而是我。
往后的日子过的很平静,我不放心她一个女人在外面,我把她安置在家里,让我很舒心的是父亲很喜欢她。有时她在楼上看书,赶稿,半夜我应酬回来,房间桌子上会出现一碟小小的点心和醒酒汤。
我知道是她送来的,她就像一只蝴蝶,飘然而至,忽而又去。我甚至希望时间就这样停下来,让她停在我身边。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从年初以来,整个中国陷入了金融危机,泸上商界岌岌可危。从《时事新报》上看到严氏倒闭的消息,他很不幸,首当其冲。而我如今也已是孑然一身。
“沈然,我要去找他。”她一身素衣,把箱子放在脚边,站在我身前。她不是在征得我的同意,而是在跟我告别。
“现在连记者都找不到他,你怎么找他。”我压制着怒火双手牵制她的双肩。我想囚禁她,囚禁她。可我始终做不到。
“我知道他在哪,我知道他在哪,我知道。”她把我推开到一边,提起脚边箱子毅然往前走,大宅门被打开。我害怕她就这样消失在我面前,我说,安若素,我和你一起去。
我和她坐在小船中,面向河,背对着船夫。两只箱子,放在身边。她白色忖衣,下半身穿着浅蓝小碎花西洋及脚裸裙,粗跟皮鞋。她的面容,被河水中映来的斜阳残晖,照出一种悲凉光芒来,她的视线是一种“没有把握希望的追寻”。
斜阳下,小镇街上的房子。有外墙。有通街上的门。房子内有天井。
一个女人和严与琛面对面坐在天井兆外面。中间隔着一个低低的小茶几。低到两人膝盖弯曲的地方。桌上放着一堆菜。严与琛择菜,把要下锅炒的,放到一边。两人相视一笑,严与琛把一根菜,很自然向那女人丢过去。
这幅画面,被已然站在开着大门的若素和我看在眼里。
女人毕竟是女人。那女人反应快,看见了门边的我们,朝严与琛使了一个眼色。严与琛转过头来看到我们,一脸惊愕随之慢慢变得平和。看到若素身旁的我眼神变得深邃起来。我比他更是惊愕,曾富可敌国的严与琛能以如此从容一面面对现在生活,在他身上我看不到怨气,有的只是一席淡泊气质。
他深吸一口气站起来,慢慢地,好似在斟酌这情况的来临—要如何去面对。他按下那女人的肩,朝我们走过来,他一只手放进夏季白色长衫内的裤子,对于安若素,他身前的这个女人,他可曾有想着此刻看着她是什么样的感受。
“你怎么会来?”严与琛努力控制情绪,好像在问的是,你为什么会来。
“我知道你在这。”若素把箱子放到脚下“与......琛。”她伸出右手轻轻勾勒他的眉毛。
“我们出去说。”他温柔拉着她的手往外走,严与琛拍了拍我肩膀,一句轻声地谢谢。我想去追逐,我想去扣住安若素细小手腕,待我回头过去,若隐若现浅蓝碎花裙逐渐消失在我眼眸里。
有一双手一直在握着我的手,我看向她,那女人朝我微笑的摇了摇头。
【披肩】
“你怎么会来,以你现在的成就你完全可以过的很好”他和她行走在小镇街道上,来来往往咋咋翠翠叫卖的摆摊子妇人,小商店老板,行走的路人。安若素仿佛一下子来到另一个世界。她加快一个步伐,没有回答严与琛。
“那个女人是......”严与琛还没说完,安若素给打断,她心里不想知道。
她停在商店一匹放在路边的花布,抚摸着上面的牡丹花一遍又一遍,嘴唇一张一合在慢慢倾吐,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我随时是会消失的,你要有心理准备”严与琛表情无力感极深。
若素听了这句话,转过身去,啪了一下给了严与琛一个耳光。
“你开口,总是想到你自己,你有没有想过——我——我是怎么过来的。如果没有沈然,我早死了,你抛弃我的那天起,我全身都是伤——身体,心里双重——你另娶别人——我休完学业——我在文坛有一席之地——除了沈然在背后帮我——你是不是一直在背后保护着我——你当我傻——多年伤口都是我用一个又一个“棉花”填进去——与你没有关系——为什么还要来牵扯我——你说什么,那也得是我先死,你才能死。“安若素声音说的越来越高,接近狂叫。
“你为什么要再和我牵扯,你为什么还要来伤害我。”
严与琛绕到她身后去,一条五彩绸带流苏的披肩被他双手一同由背后拥上来,接近崩溃。被包裹在她缺乏没有披肩,如今是心灵上。
他曾抱着她说过,若素,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如今,他把她拥在怀里,靠在她耳边轻轻喃妮“若素,我没有故乡,你现在就是我的故乡。”
安若素含在眼眶里的眼泪,一滴一滴滚烫滚烫流过脸颊,打湿在他白色袖口上。
在她无心的在抚摸路面的花布,他无意看到一个商品铺挂着五彩花绸缎流苏披肩,他慌忙跑过去询问价格,他现已没有经济能力,身上所有的钱都为了送给她一条披肩上。
厢房里弥漫着浓浓蜡烛烧香的气味,烛火光影隐隐包容在他们四周。
“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想过死,在你抛弃我的那天开始。”
“不死,不可以死。”
她躺在他胸膛上一笔一划描绘她要写出来的字,让他猜。她写她名字他猜出来了,唯独写到他的名字:严与琛,她写了三次让他猜了三次,都是错的。
“好,不死不死。”若素躺在他胸膛静静的说。严与琛温柔抚摸她的头发,想缠绕在之间,才发觉,她已剪了头发。上次,抱她是什么时候,已是多年以前。
他紧紧抱着她,紧紧抱着。恨不得——
【石榴花】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安若素三十二岁,这一年上海沦陷。几年前被严与琛一纸休书休了的孟寻突然出现,她身边站着一队日本兵。她成为了上野大佐的情人。孟寻是来报仇的。她报复的是严与琛,她更想报复的是安若素。
安若素和严与琛被追到死胡同,方才停住,空气中冷冷的泛起石榴花的气息,石榴花开意味是腥风血雨,本是不该开放的季节却开放了。
孟寻意味深长朝我们抿了抿嘴唇,最后扬起头大笑:“严少爷,别来无恙?”
严与琛把若素护在身后,抬起头面对着孟寻,平静的说,孟寻,你想怎么样?这时,细细的雨,缠绵的下了起来。
孟寻打开皮包,掏出烟盒子,点起烟,吸了一口,缓慢走到他们身前,吐烟同时,把烟蒂安熄在严与琛护着安若素那只手上。严与琛疼得除了把安若素抱的更紧,他才有一丝清醒着的欲望。
孟寻惨笑:“你真不了解我,严与琛,你那么爱她,你却把我害的好惨。”
安若素嘲笑道:“一个女人如果必须倚仗着言语来打动一个男人,那她真是太可怜了。”若素撕下衣裙一角帮严与琛包扎伤口,语气接近讽刺的来回应着孟寻。
“安若素,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
“那重要么?”
“是,对于你们是不重要,你们连逃命都来不及。”孟寻朝身后一队日本兵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几乎是被押着去了孟宅。
到了席上有几位日本艺妓在跳舞。孟寻走出来拿出一旁点心摆放在上野大佐身前一脸献媚笑容“大佐,你身前那个女人合不合你口味。”
“好有味道的女人,她——是?”
“复旦大学高材生,文坛最美收获之一作家,最重要的是,她还是曾经你身前富可敌国的严氏严与琛最爱的女人。”
我看了窗外远处盛开着血红色的石榴花,气味刺鼻,一朵朵落在地面任世人踩踏,一枚枚脚印,血红的脚印。带着腥风血雨气息。身旁的安若素脸色苍白,整个人瘫痪似的倒在严与琛怀里。我比起想杀死上野大佐,我更想撕碎他身边的孟寻。
“真是个美人。”上野大佐边鼓掌边缓慢走进我们身前,周围全都是穿着质地精良军服,充满刀柄锐气日本兵。他伸手刚要触碰安若素,一瞬间,我以死的心态想冲上去,也是那一瞬间,一阵穿耳欲聋枪声,刺激每个人的耳膜,打进身前这个男人的心脏,鲜红血液喷洒在我脸上。
我看着身旁熟悉身影,严与琛把安若素护在怀里,朝眼前这个男人开了枪。
我永远忘不了这一天,点着一重又一重大红灯笼的孟宅,像野兽的血盆大口,而我感觉此生就在里面,被咆哮,被撕碎,被撕咬。
严与琛抱着血淋淋的她放在我怀里,他的表情,痛不欲生,那是被快打成肉饼了的真痛,加上另一种内心快要支撑不下去的灵魂之痛不欲生,他看了一眼怀里的已昏阙了的若素,把两张船票塞进我手中。
“拿好。让她忘记,好好爱她”脸如死亡,当他讲到“拿好”这个字时,等于交出了性命。
【深处】
离开上海,已经三十年。
三十年前,故乡沦陷,收拾着行李,带着父亲逃出这绝望之城,对于我,更是一座“死”城。
父亲年迈,没几年便去世了。离开上海这些年,我重拾了我的旧时热爱的东西—文学。在文坛上发展。
我仍然像二十岁那年,热衷去写下我喜欢的一切,只是心境不再一样了,更多时候我去深刻的去描绘的是活下来的一切,和死去的一切。尤其是美丽的,脆弱的,极端的,烈火如歌般。傲骨如同白梅花一样的。
若素每次看到我的文章,都会温柔的数落我一顿。
为一个人死容易,为一个人活下去,难。
她什么都不再记得。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她把已洗了得退了色的五彩绸带流苏的披肩披在肩上,她会翻开一本平平整整的笔记本,记录者所有日常平凡生活琐事。
“严与琛。”她抚摸着本子上的三个字,轻轻的念着。一遍又一遍,念着三个字,脸上永远挂着泪。
那是她记载在本子上的第一行字。她什么都不记得,唯没有忘却的,是三个字。她每次念过这三个字都会回头问我。“沈然,为什么我每次念这个字,我心会那么难受,我还会流泪,就好像我快要死了,它是谁。”
“若素,他是给予你披肩的男人。”
她大脑受过重创,我永远不会告诉她,严与琛用五彩绸带流苏的披肩裹着昏阙了的她放在我怀里,我此生做的最残忍最自私的决定就是带着破碎身体的她出逃。严与琛他是的一生在点着一重又一重大红灯笼的孟宅化为灰烬。
“若素,要好好活着,好好的活。”满手沾满着鲜血的他,轻轻抚摸着我怀里的她,恨不得铭记一生刻骨柔情,记着她的模样。
出逃那段时间,她每天都是半夜惊醒,发疯的狂叫严与琛的名字,有时成了巨大的呐喊—咬着自己的拳头—咬住—啃住—撕咬—自己的心,肝,肺—肠—碎成一块一块。直到有一天,她,力竭了,死了似的睁眼,看着我,看着四周的一切,问我,是谁。
即便死神到来,我不会放开她。
“若素—”我喊道,她正靠着座椅上抱着猫,从阳光里回过头来,她身上淡淡白梅花香索饶而来,在阳光里回头,笑容明净得美好。
【背景】
门开了,在一个寂静细雨缠绵的星期六,安若素听着楼下叫唤声,正从房中用头抵着玻璃,望着窗外潮湿地面发愣。
门开了,她看见一个并不认识的男子,在下面停了步子,仰望着楼上门框中出现的她。看见了这陌生人的一霎间,被什么奇异的东西,轻轻冲击,他们的目光,正好碰上了。
“安若素?”严与琛轻轻含笑试问一声。
“我是。”安若素好像进入一种幻境。她快速跑下去推开楼下一间房门,跑了出去。
这时初见的两人几乎被彼此的目光所惊吓。
若素站在他身前。严与琛手中握着帽子,沿着帽边轻轻转了起来,他不敢轻易举目看着她。他一直看着帽子。
若素看的出他不好意思的羞涩,她莫名喜欢上眼前这个男人,接近含笑的问他,是谁?
“严—与—琛,你—的—读—者。”他举目看了若素。这句话一出,两个人都笑了。
——民国,1920年。
我来到你世界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心房里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爱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