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篇新闻报道“瓜农西瓜被偷倒陪偷瓜贼300元”,原因是瓜农拽倒了逃跑的偷瓜贼致轻伤,而偷的西瓜价值不大,偷瓜贼情节轻微,批评教育即可。
又长见识了, 为防看错,又看了几遍,没看错。我不知想哭想笑,第一个感觉是:千万别去种瓜,偷瓜才是好职业。
种瓜不易啊,你看瓜农哭诉:偷瓜的已经在瓜田里踩出了路,被偷的瓜比卖的瓜多……,瓜农既要面对天灾,还要对付人祸,剩下的瓜卖不卖的掉还难说。
偷瓜成呀,得手了回家免费吃瓜,被发现了,更好,比碰瓷还简单,大胆的摔自己就成,越自残越好,可以陪钱的——这买卖反正都是稳赚啊!
当然,你得碰到这样的执法官。那么另一个问题来了,我们的“公平、正义”掌握在谁手里,为什么“葫芦僧”的传承还在延续?为什么“偷瓜贼”如此理直气壮?
这幕后有什么猫腻我们不知,但估计该民警应该是水平如此,如果他知道这样判不合理不合法,还敢如此,那也是能把自己作死的主,估计也蹦跶不到现在。
我们的法制建设任重道远,或许这样的事情原来更多,我们不知,只是没有报道。现在的媒体舆论更加灵通,“地球村”时代已逐渐来临,我们不与时俱进,随时会成为笑话中的主角。
看最新消息,该民警已作停止执法处理,瓜农罚款已退回,正义虽迟,但没有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