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二十一,二十六岁时,父母相继过世,树大分杈,娃大分家,哥哥姐姐先后成家另过。我一个人在广东晃晃悠悠,开年提着包出去,年边提着包回来,形单影只,囊中羞涩。
那个时候,很多小伙子孤身南下,到年底,像变魔术一般,携一个娇俏的媳妇回来,有的甚至还背着一个胖娃娃。村里人啧啧连声,直夸那后生有板眼。
我没有板眼,一年一年,裹着影子回来,看来我还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姻缘还得靠月老。嫂子们比我还急,通过熟人的熟人,亲戚的亲戚,方圆几里几十里的四处打听。
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我差点一步跨进三十岁门槛时,老婆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老婆本来有姊妹两个,妹妹在三岁的时候,家人没注意被疯狗咬了,抢救不及时,不幸夭折。
我们像模像样地谈起了恋爱,一开始就达成了一个共识,结婚之后,我必须入赘。我父母不在,兄弟姊妹众多,她那边只有老父老母,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虽说入赘这个词,在当时还带有低人一等,无用的意思,但我不在乎,毕竟还是读过高中,想得开。
现在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了,已经无所谓入赘不入赘了,很多都是在两边父母住,哪边条件好,就呆在哪边。
我们的爱情瓜熟蒂落,当我拿着村委会盖着大红公章的户口迁出证明时,心中还是有一丝伤感。堰头湾,这个有着两千多人口的麻北大村庄,这个要山有山,要水有水,要平地有平地的村庄,这个我穿着开裆裤,玩着泥巴长大,舍命地打过架,没命地叫过妈,偷过,撒谎过,乖巧过,诚实过的村庄,我将再也不属于它了。
从不抽烟的我,那一天,坐在后山岗上,让烟将我的指头熏得焦黄。那山,那水,那树,那土地,哪儿都曾留下过我的影子,哪儿都曾沾染过我的气息。我将与它们一一告别,抽身离去。
到了那个日子,我与自己的哥嫂兄弟姊妹简简单单地吃了一餐饭,喝了一点薄酒。他们不停地叮嘱我,在那边要照顾好自己,要学会如何做人,要卖起力将家庭好好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