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静是在一个足浴店里,本来打算只是按按脚,可见到她的那一刻我改了主意,因为在她眼里,有一种东西让我痴迷。
而且她看我的目光也蕴含着一些别样的东西。
所以我换了一个最贵的项目,她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了,她脱去了外衣,羞涩的朝我靠近。
我有些后悔了,因为她那从羞涩逐渐热烈的眼神让我沉醉其中,我们紧紧的拥在一起。
事后,她说,很反感做这个项目的,一般情况都会说自己不做,但不知怎么的,对我的要求却难以抗拒。
也许这是她的惯用伎俩,但我们四目相接时候的热烈目光,我信她说的是真的。
留了联系方式,到了晚上,便和她聊了起来。
她叫静,我说,无论你的名字还是你的人,都不应该在那个场所。
静犹豫,说,是的,我当然不属于这里,但我有我的苦衷,于是她说出来她的故事。
她本是一个镇中学教师,是个学生们都喜欢的语文老师。
日子本可以这样过下去,但一件事却让静脱离了平静的人生轨迹。
她们班的两个学生逃课出去玩,偏偏去了水塘游泳,结果两人溺水身亡。
监管不力,学校把所有责任推给了静,家长更是不依不饶,于是静被开除公职,并赔偿20万元。
晴天霹雳,让这样一个弱女子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压力,赔偿不是个小数目,静是个好孩子,她更不想让家里人为难。
于是她毅然离开了镇子,来到了这座大城市,找了一份不属于她的工作,遇见了我。
静说,我只给自己300天,也就是不到一年的时间,到时候不管够不够,我都会走。
我沉默了好久,对她说,我真的不希望你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尤其是这种行业,时间久了,真的怕你被那些东西侵蚀。
静却倔强的对我说,用教师的口气说,这位同学,你学过《爱莲说》吗?
我语塞,但补了一句,答应我,只做常规项目,那种项目,只许给我做!
没想到静答应了,不知道怎么的,我信她的。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和她一起数着天数,也聊着生活,偶尔我会去她那里,点最贵的项目,那时候,我们真的在了一起。
静,我等不及了,出来吧,剩下的钱我们一起还。我说
她看着我,却对我摇了摇头,说,必须对过去有个交代,这300天不能少的,觉得这是在对那两个孩子赎罪。
我觉得我爱上了这个女孩,所以这接下来的日子更是度日如年,每当想到她会去给其他人做服务,那些人会不会欺负她,挑逗她?
终于熬完了,她真的在第300天辞去了工作,还剩下5万块,我帮她补上。
她换了手机和一切能被联系到的联系方式,她是全新的。
我带她去了人才市场,重新找了工作,最重要的是,她正式的成了我的女朋友,只有我知道她的经历,我们一起走过那难熬的300天。
她逃出苦难,获得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