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到周五,我到公司的路线几乎一尘不变。
出了家,沿着大路直走十五分钟到地铁站,地铁站下来,走一个直角路线,也是差不多十五分钟路程就到公司。
我不习惯一个人走路。因为一个人走路时间太长了。四年应该可以指这里所说的“长”。一个人走路十分干枯,打发这几段路程的方法有许多,现在许多人喜欢玩手机,我用的是黑莓的设备,其特点是“商务”,换一句话说就是没有多少游戏应用,音乐功能也不出色,实在没什么好玩的。我跟朋友说,这是台“寡欲手机”。所以我一般只是用一台早就淘汰的飞利浦播放器听FM94.7,并非附庸风雅,只是想让自己平静一些,古典乐有洗涤人心及安抚的力量,职场工作难免心浮气躁,音乐对人依然相当重要。不听音乐的时候,我通常通过观察路人打发时间。
都说什么“路人甲乙丙丁”,意思是过目就忘,而且不会再见。但“路人”并非只是这样,比如这句:“我们已经成了路人”,这里的“路人”并非完全不认识,只是不打招呼罢了。由于并非只我一人有固定路线,所以常常会碰到也是在这条路线上的老面孔。
我刚从家出来那一段大路上,总会在固定的点儿走上来一个矮个子背着包的同龄人。他脸有点方,眉毛粗,惹不出是非的平淡长相,在一本《去中国的小船》的内页里,看见村上春树的黑白照,就是那个样子。这个“村上春树”几乎每天都见面,有时候在附近的便利店碰到,有时候还能在早点摊位碰到他,有时在车站碰到。他总插着耳机听着什么,我们时有眼神交流,我们都彼此熟悉,但我们总是欠一句能成为朋友的招呼。现在人不像以前了,不再想认识特别多的人了,只是因为嫌“麻烦”而不乱交朋友,邻里之间也是互无瓜葛,深怕哪个邻居哪天有事求你,或者只是不想天天看见了无新鲜的招呼可打。
我在地铁站常碰见一个姑娘,长得富态却颇有气质,我几乎知道她夏天会穿的那几套衣服。她很会穿让自己瘦下来的衣服。她无名指上带着戒指,手机消息不停,看上去像燕尔新婚的样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红韵,眼神干净纯粹,装饰品有品味,不与俗流。
有一对特殊的情侣,他们两个人都是胖子。我一直会在吃早饭的馄饨店遇见。时早时晚,好像我们总能碰到似的。但我们只是碰巧在一个店里吃馄饨或者凉面的上班族而已,虽然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包含着许多悲欢离合甚至跌宕起伏峰回路又转的故事,但我们的故事目前来说,不会有交集。只是有时候,当我感到有些许失落的时候,碰见他们正巧也在同一个地方吃饭,仿佛看见了老朋友,心中多少感觉一些平复。
我从来不跟这些路人打招呼,他们也不跟我打招呼。我想他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他们的“路人”也许与我的“路人”涵义不同。我搬家后,跟“村上先生”几乎碰不到了;而那位优雅的地铁站姑娘,大概是换了工作或者搬了家,也没有再遇见;我开始养成起早慢跑的习惯,早饭总在不同的地方解决,也不再去胖子情侣他们常去的公司附近的小吃店吃早饭了——我们都是浮萍,总有相遇,也总有消散的时刻。有时我走在路上,我不听音乐也不再留意熟悉的路人,我只是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左右着人与人的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