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色背影一动不动,静坐在角落,我来的时候他在,我想要走了,他还在。从背影看,身材瘦落,戴着眼睛,发型打扮不是很精细但是随意间有自然美。他穿着破洞牛仔裤,从侧面能够看到白色的丝絮。我好奇他在研读什么,还有个小本,偶尔笔动,很专心,仿佛忘却了时间。照理说他应该饿了,可还是无动于衷。他耸动肩膀,转转脖颈,显得富有活力。他的书有三四本高,不是课本一类,应该是从图书馆借阅的书,不是枯燥的书。反正我看教科书是不会看得忘记时间的,他也一定是。他有一个小动作,把眼睛摘到嘴前,吹口气。我搞不懂,应该是有东西在镜片上。这个动作极为熟练,是手头常有的动作无疑。周围发出机械振动的声音,我有点烦躁,我想是时候走了。不过,看到他按兵不动,我犹豫了。刚才我又翻了翻萨特的文字生涯,现在看不进去,只觉得我差不多也能写出一二。可是,这本书可是让他获诺奖的作品啊,虽然他拒绝了。他认为过去没有作用,而未来吸引着他。所以,他坚持写作,最好的书是正在写的书,笔耕不辍,惊人的毅力,佩服佩服。对于书,我急于想知道究竟,但是,我得吃个饭,走上几步;然后,拿出书,找个四处无人的地方。
2.我认识他已有两年。他这时是三十出头的人,气宇轩昂,高个子,瘦骨嶙峋,眉清目秀,头发乌黑浓密,眼神深邃有神。他默不出语时,安静的气质让人沉醉。而一旦开口,极为夸张的渲染震撼每一个人,可以称为表演吧。因为戏剧性十足,这种表演带来的欢声笑语绝不亚于一场相声表演。所以他在叙述自己的经历,引得人捧腹大笑不说,还常常引人深思,笑过后竟能体会到一丝辛酸。这是不寻常的,一个幽默又深沉的人,他很受欢迎,既有把酒言欢,威风凛凛的时刻,又有孤独买醉,凄然一身的时刻。他的辨识度高出别人一大截,正如一个两米的人站在人群中,那么一眼就惊艳得无法忘记。如果在暴露自己的品性,尤其是幽默和善良之类的美好时,则对他的印象极佳。现在,他偶尔也会偷偷哭泣,因为一个经常在人群中大笑的人,带有一点表演的性质,他把自己的痛苦撕碎呈现在大家面前,只为了忘记烦恼。而深夜梦回,孤身只影,望着明月神思游走,难免不会悄然泪下!
3.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早有言论,成功就是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诚然,故事的结局正是如此。不过,总是难以抑制对被人生活的好奇而点评褒贬。特别是对自己永远不能也永远不想理解的生活方式,我撞破脑袋也想不通内在的原因。所以,没有别人的经历,是不会懂得别人的想法,也就不要去品评别人的生活。我深知此情,所以,我敬畏神明,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故事的主题明确了,可是庞大的情节不是轻易便可控制的,有框架,但是不能掌握局部细节的描写方法,也无济于事。烂熟于心是重要的,冷静客观,洞察人心,这很困难,慢慢修炼,揣摩,终会有体悟。
4.先看看这段话吧,以最简单的词汇描写。灯,书,人。灯映人,冷峻;人看书,凝思。身未动,思想一日千里。到了远方,不知到多远,我环顾,没有陌生。我来过此地,看过荒原,闻过草香。现在,想触碰你,我知道我不能。我还是没忍住,伸手了,空荡荡,手冰冷。我回到书,“他看的什么?”我重复了一遍。听到有回声,我问自己。到了去年冬天,温暖全身,我心笑了,我也笑了。
5.遑论第一印象,我无话说,我不能欺骗你,更不能欺骗自己。最深刻的是你惊艳时光的惊咤和漫步时光的静好。有俏皮可爱,有平静祥和,结合起来是赏心悦目的艺术,像是水墨画,也像是交响乐。每每忆起你那刹那的惊咤,我都会感到好笑。你是把我当蟑螂了吗?看见我如此反应。我只有平静的注视,我不害羞,心里坦荡荡。而若是害羞,那就不言而明了。呼啸的强风在阳光停滞的阴坡打卷,你的头发在风中飘逸凌乱,像是明媚的姑娘半遮半掩,眼睛微闭,轻缓地迎着风,闲适淡然就是我看到的全部。你的皮肤嫩滑,光彩照人,我觉得必是与吃辣有关。但性格却相反,你不但不暴躁,反而多了些恬静,我恰好不喜欢喧闹。而文学作品你也所知甚多,我倒是很喜欢。总之,我希望成为你最好的朋友。可是,我又不懂得拿捏尺寸,难免会觉得我冷漠。不过,我已经决定了,我是个男人,我是坚定的以苦闷洗礼内心,其它的随风消散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