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就不得不提近两天发生的一起命案…前两天在河北邯郸,有三名年仅13岁的初中生将另一名同龄男生,残忍杀害,并将他埋在了蔬菜大棚…经调查,这三名“杀人犯”曾在校一直霸凌遇害者,遇害男孩曾说过不愿上学,家长以为是他不想读书殊不知背后竟是这样…一个13岁的孩子,是家里人的全部,意气风发的少年,却英年早逝…最可恨的是 他被弄的面目全非,脸上的骨头基本上都断裂了,检查出他的肺里有土,说明埋在土里的时候是还有呼吸的,可是他一醒来发现自己的眼睛没了,忍受着剧痛,在地下挣扎,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该有多绝望,那种知道自己离死亡不远却无能为力的看着自己慢慢接近死亡…
这是三个“杀人犯”的所作所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丝毫愧疚,遇害男孩的母亲和奶奶悲痛过度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可是却因为他们是未成年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不能判死刑,法院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可现在还只是拘留…可是遇害男孩也是未成年啊…
明朝时期有一县,两童相斗,一人致死,县令命人押至牢房,此童不惧,饭点,县令使人端食物前来,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一正一反插着,此童端过碗,把筷子捋顺,县令斥声道“已明事理,当斩立决!”因为他已有健全的思想和明事理的能力
年龄不是“杀人犯”的借口和保护伞,希望法律不因为是未成年就不判死刑…希望遇害男孩能够得到一个公道!!杀人偿命,从古至今,无一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