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此时自己身处非洲,冥冥中似乎注定要读三毛的书一样。
以前无论初高中还是上大学,身边总有人在读三毛,但我都没读。我这人就经常有个毛病,当下流行的东西往往不想追,跟着别人做着什么自己好奇心并不太大的事情,也由此经常在与别人交流聊天之时就会出现断节,跟不上他人节奏的片刻。
曾经大二读过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我走进了三毛流浪的旅程里,像是自己也走了一趟中南美之旅。那时候眼中的流浪是新奇与辛酸的,但我依旧心向往之。上研究生以前,从没想过去非洲,所以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我也并未怀有很强的好奇心去拜读,去了解她在撒哈拉的所见所闻,于是三毛的作品被我不识趣地搁置了。
然而现在,我来到了非洲,是我今年年初做下的决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学校课程的学习和老师们的鼓励,让我了解了这片神奇的非洲大地。我给自己做了一些设想,倘若有钱之时,我定不会主动选择到非洲,而是其他的大洲,走遍山川与大海,看遍繁华与神奇。所以,趁着此次机会,我做了曾经没想过的选择,走进非洲。非洲,我现在就置身于非洲的莫桑比克中。这里虽没有撒哈拉沙漠,但仍勾起了我对撒哈拉沙漠的幻想,于是这下对三毛的作品肃然起敬,拜读了起来。
《撒哈拉的故事》让我对三毛在沙漠的生活心绪跌宕和惊叹不已,那是欢快是幸福但也止不住悲伤的故事。自由从来都是靠自己追求的。“一次去,一场沧桑,失乡的人是不该去拾乡的,如果你的心里还有情,眼底尚有泪,那么故乡不会只是地理书上的一个名词”追求自由而离开自己的故乡,从此他乡是吾乡,生下自己的家乡由此变成了牵挂与情怯之地,每次回去,似乎都要坐下极大决心一样。离开,去流浪,看似无情,但来人间这么一遭,若连自由都无法追求与拥有,那么囿于一处度过每日重复的日子与死去又有何区别呢?只是,该牵挂的仍要牵挂,我们生下来就注定会有血浓于水的关系,也从此就有了尽管走遍天涯都不能忘却的牵挂。
“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都是流浪。”停止了流浪就意味着心有了归属,于是有了相伴冒险。三毛与荷西的爱情让我为之抑不住地动容,也让我真切感受到了当真的爱上了一个人真的遇见了爱情之时,除了你,其他的一切都不过身外之物,无足轻重。愿来当真正爱一个人,只想天天时时刻刻都想着你,把你挂在心尖,也不计较着一些世俗之事,爱你就是给予你的全部,所有工资上交,愿意养着你,让你做你喜欢的事,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你爱我。
所以当我得知他们的结局时,当真无法接受,于是一遍一遍地去搜索去查看,同样的陈述同样的结局。你是我的全部,而你却突然消失再也回不来了,那种把自己的灵魂夺去却留下了一副有意识的躯壳去接受这夺去人性命的意外,是多么残忍不堪的一件事。
“记得当时年少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么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来,独自在人间行走的三毛,不停地在奔走与忙碌,失去的痛苦无论如何都忘不掉,并且在书中,“死”这个字,三毛总是毫不避讳地提到。三毛当初不允许荷西买的后却被父亲允许买的摩托车,在荷西走后,三毛多次骑着它飞驰,自己都惊于自己没有出事,估计当时三毛都想着出事也好,也就随荷西一起去了。但是血浓于水的牵挂把她救了回来,让她始终保持清醒,记着爱她纵容着她任性流浪的父亲和母亲,最后也回到了他们的身边。
自己现身处远离家乡远离祖国的非洲,每日烧粥煮饭,每晚亮起灯火,都想起家里点点滴滴,这种牵挂是不能断不能忘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