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遇到了一个可以丢掉我半条命的女生。
那种深爱一个人然后那个人确离你而去的那种失落,那种空洞,那种失魂落魄。我是真的不想体会第二次了。
但我还是碰到了这么一个人。正常来说,男生理性思维多一点,不会太沉迷于情感,但很不幸,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觉得我写这个东西总会有人与我有共通的情感,也许也没有。但是真真正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就是在很多时候,是没有自我的,换句话说,如果没了这个人就像失去自己身体上的一样东西。
今天回来,有一个和女朋友处了挺长时间的一个朋友说,这个女的不会和你好的,放弃吧,她属于那种花。
但我还是喜欢,我还是会因为和她待在一块感到开心,感到快乐。
喜欢一个人的样子是谁也骗不了的,包括自己,无论怎么掩盖,它都会散发出来。
所以,我还是会跟着自己内心走,无论那次伤的多么严重,我还是愿意往前走,我还是不长记性,就像我小时候非要骑自行车下坡,磕了一个很大的伤口,依然还是执迷不悟。
我能理解我朋友说那话的意思,就是两个人在一块,得般配,就说这俩人得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琢磨着,我得少放点精力在这个女人身上。
综合以前那事,和今天这回事,我很久就想写这么个东西,但今天终于有了这样充沛的情感。
还有几天我就22岁了,我还是觉得我在感情方面还是特别稚嫩,像学龄前儿童。
但我转念一想,喜欢一个人有错吗?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我在想说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的时候,我还是想理性的告诉我自己,转移点注意力吧。红颜祸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