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丑就该多读书(8/28/2016~9/3/2016)

读 the moon and sixpence

不记得耗时多久了,终于读完了这本书。英文原版,磕磕绊绊,不过这本一百年前的书,要比两百年前的Oliver Twist好懂多了。

这是本关于灵与肉,关于理想与现实的书。

主人公在四十岁的时候突然抛家弃子,带着一百法郎开始了自己的追梦生活。用作者的话说,主人公被恶魔控制了,他只能穷尽一生试图摆脱。他离开了家庭儿女,害死了爱上自己、帮助过自己的别人的妻子,在码头上靠打短工、施舍活命,终于来到了漂泊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塔希提上还有很多土著,他们对白人有着一种别样的敬仰。这里民风淳朴,远离现代文明。在这里,人们依然觉得主人公很奇怪,依然对他有着千万般的不理解,可是人们不耻笑他,不欺辱他,反而对他很是同情。终于,他和一个土著女孩生活在了一起。

别问我为什么用“主人公”代替主人公的名字,他的名字太长了,不论中文还是英文,我懒得打字。

他成家了,可我不觉得他会是个好丈夫;他有了两个孩子,可我不觉得他会是个好父亲。他住在山林里,在Ata的宠爱和照顾下,心无旁骛,把自己的绘画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死之前,他在家中的墙壁上留下了一副绚丽绝美的画,然后嘱咐妻子在他死后把一切烧毁。他终于摆脱了控制了他大半生的恶魔,解放了自己。他自由了。

和所有伟大的艺术家一样,他的作品在他死后终于家喻户晓,价值连城。而这一切,他早已不在乎了。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并不像个人。他太缺少人情味了。他是个神,看透了俗世的一切,甚至压根就不屑于看这俗世。他高高在上,不可企及。这样的人太少了,所以他是传奇,他是大师,他的故事能流传千古。

我赞叹他,可我并不羡慕他。我只是个凡人,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

有的人想飞上天,学嫦娥奔月而去;有的人低着头,紧盯着地面,不放过任何一枚六便士。而我是个贪婪的人,满脑子都是痴心妄想,月亮和六便士,鱼和熊掌,我想兼得。所谓“中不偏,庸不易”,凡夫俗子,或许能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一个让自己心满意足的平衡点。

这便是我的梦了。


题外话:我觉得大老师就找到了这样的平衡点。我想重新给大老师当迷妹。我迷他的时候他还不叫大老师,这世上也还没有“迷妹”这个词。现在看着他的新晋迷妹们,就像是原配夫人看着新纳的妾:你们得宠,你们狂热,可你们都不过是过眼云烟,看他白手起家,与他携手白头的,终究还是我。

题外话要比题内话的篇幅还要长了,随心所欲,这也正是自娱自乐的趣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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