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很小,在意的东西很少,但是觉得自己比旁人都深刻,世人皆言自己情深,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在经历的爱情是最深刻的。这是常情。
我总觉得世间情爱多肤浅,但若我说我在以一种极深的感情在恋慕一个人,应该也会有人对我嗤之以鼻。
我在想,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可以深到什么程度。
世人定义的爱情多浅薄,我写这篇文,用了夏虫不可以语冰来做题目,是因为我见过太多人,Ta们在自己自以为是的爱情里沉沦,但事实上那些所谓的缠绵悱恻,还不如我当时喜欢姚若龙的深度。我回望过去,觉得很是肤浅。
说起我小学的时候曾经很喜欢张韶涵,连带就很喜欢总给她写词的姚若龙。于是想想,我也曾以为我会喜欢姚很久,甚至一辈子不变。很多东西都是我们在说着不会变的时候,就那么改变了。
人们总是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的爱很深刻,包括我。我不确定就没有人站在高处俯视着我,就像我现在俯视着那些自以为深爱着“姚若龙”的人们。后来我知道了一个词人叫林夕。然后这个故事终结了。我现在是真的相信这个喜欢可以一辈子了。于是其实也许这就是爱情。谁年轻的时候都遇到过姚若龙吧。世间遇见有三种,一种如我很幸运,最初便是最好,这样的应该极少;一种如我之于词人,曾经盲目地喜欢过姚若龙,最终知道一个最,这样也是少数;其实最多的是终其一生也没能遇见一个唯一,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却没有一个归属。
其实最开始说的常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以前总觉得变心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事,后来才明白,其实我不过是很幸运地在最初便遇见了而已。我开始理解那些变心的人——Ta们只是还没遇到而已。
我想很少有人能像我一样理解“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没有理由地,也许当初有过,但已经太久远了。我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某人,莫名其妙地被我爱了这么多年。就先说时间。我就想问谁能喜欢一个人十年以上,我想我的平辈人是不行了。。。
也许最后人都会遇到自己的爱情,终其一生。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觉得爱必须要时间的积淀。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爱人至斯。
我觉得我爱一个人算是天时地利的迷信了,我遇见得够早,遇见的人够好,我自己本人也算个痴傻人, 朋友的情感问题我只是在凭着修得极浅薄的心理学在开解,但是不知合不合适,每个人最终爱情导师必须是自己。
我也一直相信“好事多磨”和“来日方长”这样的词比“一见钟情”和“拎包入住”来得靠谱得多。
还是不知所云吧。就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她说她算知情识趣的,可是连定义都不同,那有什么好说的呢?我自己都很难想象要有多强的自虐倾向的人才能做到我定义的知情识趣。我自己也做不到。但她定义的,再多十倍我也能做到,所以说无所谓理解。
用一个网络写手的序言结尾吧: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情深不知何述,夏虫不可以语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