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是以获得情感体验为目的对感官现象进行人为的、有意识的改造。
艺术本身就是形式,是一切不自然的、人工的、能改带来特定情感的形式。
一个很重要的形式是“共时性”,即心智在几乎同时处理多个处在不同语境中的对象(例:同时发展的意义、复调...),共时性不仅可以使人们重复欣赏而不感觉到厌烦(陌生化的持续性)。音乐可以使用复调来达到这种共时,电影可以在同一个屏幕放置多个正在发生事件的关注点,所有这些变化不是按照物理规律变化,而是按照需要达到的感觉目的。文学则是多种语境的句子交替出现(具体的例子可以参考我写的《喜剧》)。
主要(如主角、主导动机)、次要等概念并非是对感官体验本身的描述,而是单纯的语义层面的虚构产物,若完全消除这些概念且不重新建构将会导致作品的无序、混乱、不和谐的感觉,而人并不能够欣赏这种无序,物理结构的次序与意识结构的次序并非统一,艺术作者应关注于意识(如音乐的演奏应按照意识觉得自然的节奏,而不是物理上机械的节奏)。
关于作品适合的年龄。幼稚与成熟的对立,未成年与成年的对立,只存在于语义层面,而不作为感官体验的属性存在。这些概念的消除并不会导致作品的无序感。
表象先于原理。对于感官层面的实现应当彻底无视其背后的规则,比如大的球比小的球下降的快,子弹在水中可以光速前行。如果实在难以摆脱荒谬感,只需编造一套理论即可。
关于评价,我们只听到了他人的声音,他人声音所指代的意义,却不知道他人究竟体验到了什么,甚至不确定他人是否有体验,所以不能以他人的评价作为评价的标准,故一切艺术类考试、比赛都是不恰当的,应该消灭的。某些“快餐网络小说”很可能给我的感觉要比部分以表达自己的思想为目的的“经典名家小说”好上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