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凌晨零点四十分,在抱着马桶把七荤八素吐个干净以后,终于脑袋清醒脚步稳重,肚子里依然翻江倒海的难受,此时只有一个想法:下次再也不喝了。
我本来就不喜欢喝酒,甚至有点排斥,酒量很差,啤酒一瓶正好两瓶晕倒,白酒也就最多三两的量。加之这么多年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不喜饮酒,随便喝点就睡,人家还在那高谈阔论呢,我在隔壁趴着迷迷糊糊虎了,完全没有把酒言欢的快意。于是默认的都不让我喝酒,这么多年下来几乎成了专职司机,负责把每一个喝多的他们挨个送回去,我也自得其乐,他们喝的高兴,我还能陪着高谈阔论吹吹牛皮啥的,他们也喝得放心,完全不用担心醉倒街头啥的。
但还是有身不由自的时候啊,比如今天,一个同行加老乡再三殷勤的劝酒,再加上这顿饭我的定位就是中间人,那个老乡的主要目的还是跟我熟悉的一个朋友,虽然朋友知道我不想喝,但气氛上来了大家都表示不醉不归什么的,我也就兴致勃勃的表示梁山好汉谁怕谁,当时雨一直下气氛相当融洽。于是,于是就被人连搀带扶的弄了回来。
怎么说呢,国人的酒文化还是博大精深根深蒂固的,不喝就是不给面子,尤其是在有生意往来和相交不深的人一起时,别人举杯了你不端起来气氛就弄的很尴尬。我虽喜欢那种江湖意气风发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但实在更害怕一个人抱着马桶欲罢还休的痛苦,只能在酒醒后的夜里,忍着脑袋剧痛自怨自艾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