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因职业关系给从业人员贴上特定标签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商人,这本来是个中性职业,但在人们的印象里“无商不奸”,久而久之商人便成了狡猾奸诈的代名词。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职业刽子手也是被世人定性的一个职业。

刽子手,专门指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的人。在古代,由于战争因素和出于政治斗争需要,剥脱人的生命是很平常的事。当然,剥脱谁的生命那是当权者决定的事情,而具体执行者我们无一例外的称为刽子手。

一个生命在刽子手的刀下一闪而过。在人们看来这是极为残酷的事情。从迷信的角度来看,敢干这行的人多半是长相丑陋、形象瘆人的不良之辈,而且有损阴德,戾气很重,就连女人也不愿嫁给这样的男人。久而久之,大家对刽子手停留在“卑劣”等不良印象上,当然后人又引申出屠杀人民的专制统治者的爪牙的意思,几千年来一直受人唾骂。

尽管不为人们看好,但作为一种职业,必要的职业技能一定是要有的。作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首先要敢于杀生,小刽子手从拜师入门起,就要练习杀生。既然是练习,人是不能杀的,鸡鸭鹅之类的小动物便首当其中,然后是猪牛羊等大型动物,这样做主要是练胆;其次,刽子手讲究一刀毙命,高超的刀法必不可少。刽子手每日都要练刀,他们会在冬瓜上画上一条线条,然后一刀挥下,冬瓜依线而开才算合格。

为什么要讲究一刀毙命呢?如果一刀拖泥带水,不仅用户痛苦,而且场面上血腥。清代咸丰年间的一次斩首海盗中,一些海盗有些功夫,刽子手行刑时连砍数刀还不能砍下头来,无奈之下,刽子手只好用一条大锯,两人对拉,期间哀嚎之声不断,场面血腥可想而知。
既然这个职业这么恐怖,但还是有人愿意干呢?其实,刽子手从事这个职业多半是无奈之举。从事这个行业的人,一般出身贫苦,为了生计,他们也是不得已而进入这个行业。毕竟没有人是喜欢杀生的。

刽子手从事这个行业还有另一种考量。在古代,刽子手的收入是很高的。有多高,有人甚至说,三年不砍头,砍头吃三年,这绝非虚妄之词。刽子手这个职业形成于秦汉时期,起初工资是不高的,等同普通小公务员;但是到了后期,刽子手除了固定的工资,还有灰色收入。既然是杀头,怎么还会有人给钱呢?刽子手直接决定了犯人被杀时的痛苦程度,同时古人“留全尸”的观念很重。在行刑前,死刑犯的家人会给刽子手塞钱,以求刽子手下刀准确一些;同时,希望他们落刀时尽量带些皮肉不至于完全砍断。

在清朝晚期,刽子手工资达到了一个制高点。当时的刽子手除了基本工资,还有绩效考核,每砍一颗人头,就会得到4个银元的补助(这相当于一个长工半年工资,当时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在10个银元左右);而且如果再算上灰色收入,刽子手无疑是当时的高收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