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所述,许多罪业是为了身体、财产和亲人而造成的。这些罪业被认为是无意义的,理由可概括如下:
临终时的无效性:当一个人临近终点时,其财产、亲人以及身体并不能带来真正的救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这些曾经为之奋斗和犯下业障的东西无法为死者提供任何帮助。
短暂的享受与长远的果报:为了短暂的身体享受、财产积累或亲人的快乐而去造罪,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不值得。因为,生命是有限的,而罪业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可能不仅会影响当前的生活,还会延续到未来的生世中。
真正的幸福并非外在所赋予:f教认为,真正的幸福和安宁来自内心的清净和智慧,不是外在物质和关系所能提供的。因此,那些为了追求暂时的外在享有而忽视道德和善行的努力,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意义的。
无常和死亡:人生无常,死亡是每个生命都无法避免的结束。如果过度依附于物质和亲情,而忽略了精神层面的修养,在无常面前,这些依附便显得毫无意义。
未来生命的负面影响:根据因果和轮回的教义,当前生命中所造的罪业会影响未来生世的境遇,包括生于恶趣的可能性。因此,为了转瞬即逝的各种贪著而堕入业障,是不明智且无益于未来的。
内心的痛苦与恐惧:那些临终时因为心中罪业而遭受极大恐惧和痛苦的人,证明了那些为了个人欲望而造下的罪业并不会带来终极的安心和满足。
由此可见, 对那些只为了一己私欲而忽略长远利益和内在道德准则的行为,是提出了批判和反思的。这些行为虽然是世俗人可能会追求的,但在f教的角度看来,并不会带来持久的幸福和解脱。相反,它们反映出一种心灵上的执着和迷惑,对于最终达到精神自在和解脱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提倡放下这些不实的追求,转而修习f法,以求达到真正的智慧和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