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八十多岁的奶奶如少女般面色红润,织着粉色的围巾,让我帮她完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晓了她相恋的对象。一位朋友带我去看了看他,同样面色红润、精神硬朗的老人,在餐饮店做洗碗工。

    我想,我是支持他们的。奶奶十多岁嫁到我家,便过起了相夫教子的生活。爷爷去世的这些年,她一个人,更是没人谈知心话,能在迟暮之年找到一个可以聊天倾诉的对象也是真心不错的,至少可以丰富她的精神生活,不再感受到孤单。就算是儿孙满堂,因为思想和见解的不同,思想的共鸣也是难以达成的,所以能得一谈得来的异性知己,便需要好好把握住美好的时光。

    家里人有持反对意见的,我便一一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对于老人,我觉得他们开心又不违背常理便好,奶奶嫁过去后,我们的家还永远是她的家,她想回来随时都可以,她的生活用度,我们该提供的都一一提供。

    如此,她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所谓老来伴,也就是这个道理,终究她也是需要一个好好聊天好好谈心的人,她需要为自己而活。

      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我们都没权利替他们做决定,他们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我们能做的,便是支持他们随心的决定,不违背道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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