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自己由真诚而自然明白中庸之道,这是天性;由明白中庸之道而后做到真诚,这是人为的教育。真诚了自然就会明白道理,明白道理了自然就做到真诚。
《中庸》二十一章单独来说真诚与中庸之道的关系,可见真诚对于中庸之道的重要性。
何谓真诚?费思量无以尽。
从《大学》八目之诚意来看,唯有格物致知而后意诚,诚意而心正,观以此逻辑,便是理解自然之道后心安便能真诚而为,便是人本身自己修为之要,与他人并没有关系。所以这里说到真诚是天性,也可教,都与自身有关。
真诚是一种姿态,由内而发的一种气质,对事对人对物没有区别心,一种养然浩气,一种质朴人生。真诚首先对于人自身就是一份祥和,接受天下变易而诚不变。
真诚是一种心态,面对世界的一切都能调服自身,正所谓改变由内而外,心正意诚,世界不乱。佛教中观就在此时给了启迪,修到时空皆无状依然真诚如一便在涅槃之路,得以脱离轮回。
真诚是一种状态,人不是独立而生,必定在社会中与一切众生同在,离开周围世界所有的一切,真诚何为?在与世界所有的一切发生关系时,真诚便是一个人的立足之地。
天性也好,教育亦然,中庸之道和三纲八目对应便能透彻《易经》的奥妙,守中以诚便是一种姿态,一种心态,一种状态,融合而成一种气质,便是儒学修身之真实。
真以载天地之化育,诚以乘万物之变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