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你会不会算加班费?

春节即将到来,大多数人都已经回到家中带薪休假了,

但是不要忘了,仍有不少人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

虽然是节日期间加班,但是很多坚守在岗位上的人,不知道春节期间的个人加班费是如何算的?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说说春节期间的加班费是如何算的,

2021年的春节放假是这样安排的,从2月11号到2月17号,一共放假7天,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并且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今年的春节法定节日是12号到14号,三天上班都是按三倍工资来计算。

假如说整个春节放假七天,这七天都不休息,那另外的四天应该如何计算呢?

因为它是借用的双休日,如果说在这四天里边工作,如果说不能倒休的话,那就得按工资的二倍来支付加班费。

如果说春节放假,您这几天并不想加班,那您可不可以拒绝?

劳动法里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得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个就是生产经营的需要,

第二就是必须与工会协商,

第三必须与劳动者协商,

第四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一个小时,,特殊原因不能超过三个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36个小时。

所以您看,在法律上是允许员工拒绝加班的,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出现除外,

尤其是牵涉到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比如说发生事故或者说碰到了自然灾害,

尤其是公共设施的维修与养护,如果发生故障肯定是要前去维修的。

如果说双休日加班补休,不用支付双倍补偿,

但是假日加班即便是补休,同样也要有三倍的补偿,

以上这些不管是员工、用人的单位、工会、以及劳动保障部门都得清楚相关的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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