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写作二字,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我不是所谓大学生,博士生,我没有太多文字上的功底,对于我而言,我只知道,写作是我的业余爱好,只要我有空余时间,我就会把头脑里的思绪用文字记录下来,方便以后唤醒记忆沉睡的流年。
自从结婚,五年了,很少有时间与文字亲密接触,连书都很少去触摸,家里曾经喜欢的书,早已酣睡在了尘土里。岁月留给它了最好的印记,而我却把这印记深深地埋葬在了婚姻里。如今五年过去了,孩子也一天天长大了,不用让我每天前呼后拥地伺候了,我也难得有点空余时间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其实刚开始看书提笔时,写作对于我而言,就像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只有血缘关系,记忆里却很少有她的画面。再次重逢相认,更多的却是陌生。
十一年前,其实我也一样刚高中毕业,因高考落榜,就怀揣文学梦想步入了社会,当时,我边在电子厂做流水工边借用空余时间也试着写了两部小说,发表在起点中文网,然而梦想有,但很多时候梦想只是一个梦,在现实里梦想遇到现实,就像小偷遇到警察,相遇却不敢相见,相见却不能相识。现实是残酷的,我的小说更新完没多久,由于点击低,就夭折了。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低谷。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提笔写作,就像失恋的人一样,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地飘荡在每条大街最黑暗的角落,从那以后,就很少在写小说,改为写日记,然而日记里的文字都是阴天里的天空。没有一丝一毫的阳光。给人的感觉就是,我这个人差不多得了抑郁症了,其实个人感觉,写作本来就是神经质的东西,神经不出问题还写不出理所当然的好文章,现在看书的人。很多都喜欢重口味。
写作只是一种爱好,它会让记忆刻在文字里,失忆时,总还有它帮助自己记得曾经青春里的逝水年华。
爱好也是生命里不可缺失的东西。人生一辈子。梦一场,然而梦里始终要有一个片段,里面的主角是自己。
如今再次提笔,记录一点身边的事。然而很多人不解,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写了,如今还要重拾起那支封存的笔做什么,我只是想说,一个人的爱好不会随着时间消失,而淡化。就像我们饿了就知道要去做饭一吃样,只要是每天循规蹈矩做的事,一辈子都要坚持不懈。
就像我儿子一样,每次出去玩,吃的很少买,就喜欢买玩具火车,特别是托马斯系列的小火车,家里火车多的都可以自建一个火车站了。可他每次还是爱不释手地买着自己喜欢的火车。
我曾经问过他:“你已经拥有一辆这种火车了,为什么这次还要买相同的火车。”
他很简单地回答:“我就是喜欢这火车,我就是要买。”
是呀!在孩子的眼里,喜欢的东西就要买,而在我们大人的眼里,喜欢的事,就要做,不做不痛快。
这几天带儿子在成都转悠,成都到处都是高楼林立,道路四通八达,我指着旁边的高楼对儿子说,你喜不喜欢这房子。儿子说:“喜欢。”
我说:“那你长大了来买一套。”
他说:“我背不动,太重了。”
在孩子的眼里,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买了的东西都该拿回家里去放着。而在我们大人眼里也一样,喜欢的事就要去做。我喜欢写作,所以我会一作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