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是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其实是因为我不会表达,曾几何时我百感交集时,脱口而出的却只是一两个感叹词。我还有个“恶习”,就是不太喜欢记住和回忆不开心的事,我有选择失忆症,只有费劲巴拉的回忆才能想起来,所以,大部分时候我是个活的稀里糊涂的人。但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件事我一直记得。
那时候,我还小,我自卑、内向,不擅长表达。但是老师喜欢,我成绩好,听话,让干嘛干嘛。同学也喜欢,没脾气,好说话。所以,我一直有压力,不敢做任何不应该做的事,不敢说任何不该说的话,我得保持形象,树立榜样。但是我却做了一件只有我自己知道的荒唐的事。
那时候特别欣赏活泼可爱,说话幽默风趣,又成绩好的同学,尤其是我们班一个男同学,他不仅成绩很好,而且跟所有人都打成一片,每次活动都能成为男主角的感觉。于是,我默默关注他,因为内向,虽然我有班长的权利,但没事我也不会去挑逗他,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做什么事,我也做什么事,以为这样,我就能跟他有一样的经历。最经典的是,每天放学,我都走在他后边,踩着他曾走过的路,春夏秋冬,执着得我以为,这样我们就会多了一种联系,喜欢下雪的日子,这样脚印就会清晰一些,走错了就退后重新走,着了魔一样自己麻痹着自己。
这样一走就走到了小学毕业,我还是没能成为他,我们也没能成为朋友,初中我们考进了不同的学校,就基本没见面,我想他一定过的不错,性格这东西是很难改变的,他小时候能成为主角,是因为有这个魅力,长大了一定也可以,只要他想,所以,一直是祝福。
现在看小时候的行为,确实是荒唐,我居然天真的以为,交朋友靠的是做一样的事,走一样的路,不过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动,毕竟我默默的做同一件事,做了那么多年,就像我现在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这么久是一样一样的。
虽然那时候傻呵呵的没实现成为他的愿望,但是现在我成为了我自己,成为了我想要成为的样子,我交了那么多朋友,也成为了自己的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