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秋天的萧瑟、冬天的严寒,夏天的炙热,我更喜欢春天。记得刚上高中时,同学们聚在一起,聊起各自喜欢的季节。有同学说喜欢秋天,因为是收获的季节;有同学说喜欢冬天,因而是孕育希望的季节..那会觉得她们都好有内涵,我说喜欢春天,天气暖和,可以脱掉厚厚的棉袄,田野里都是桃红柳绿。转眼20年过去,说起四季,仍然喜欢春天。
生机勃勃。无论你走到街头每个地方,还是田野上,满眼望去都是一片生机。树枝泛青,绿芽微吐,无不向外彰显着强劲的生命力。有首歌革命红歌《映山红》,有一句歌词是,寒冬腊月盼春风,它唱出了底层人民对美好未来的心声。在潜意识中,春天契合自己对美好未来的期盼,这或许是自己对春天情有独钟的原因吧。
轻装上阵。小时冬天御寒衣服,都是妈妈缝的棉袄,厚厚的,穿在身上,整个人都像裹起来的小粽子。冬天穿在身上做什么都显得有点迟缓,这对于爱玩的儿时,总是喜欢春天来临,气温上升,欢快的脱下厚厚的棉衣,穿着单衣。整个人一下子感觉轻松许多,充满轻松感。
桃红柳绿。远处小山开始慢慢被绿色覆盖,在山坳中有一簇簇的桃红。田埂上不知名小野花,点缀在草丛中,时常有白色、黄粉色的蝴蝶在花间翩舞。村庄就像穿上一件七彩外衣,被妆点的额外美丽。四月放学回家,柳絮纷飞,背着书包的小伙伴穿行在柳絮之中,讲述课堂中有趣的事,单纯快乐的笑声,总是告诉父母该做晚饭了。
记忆中的春天总是单纯而美好,田野中的花开花落,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冬天离去了,春天来了。今天,坐在钢筋水泥的办公室里,透过窗外看到的时,道路上拥挤的车辆和步伐匆忙的赶路人,心里莫名的少了那一份自然而纯真的快乐。办公室里的空调,让我们感受到四季如春,冬天也不再寒冷,夏天也不再炎热,秋天也不在萧瑟,春天的魅力似乎在科技的面前失去了往日的色彩。
每每想到这里,不知是社会进步的喜悦,还是过往逝去的失落。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县城,生活于大城市,这些经历造就了文化复杂的自身,既有对乡野的眷恋,也有多城市生活的憧憬。
2月13日,天气晴,温度16摄氏度。早上出门,就强烈的感受到春天来了,扑面风不再刺骨。环湖绿道上跑步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在用行动拥抱春天。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春天、青春,无不是人生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不虚度,争朝夕,方不憾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