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你在做着什么?忙着手头上的工作,或是刷着抖音微博,抑或像我这个庸人一般想念着某个地方某个城市某个不可能的人。
今日想想,现在在追的小说,已经有些年头了,三年有了罢。这个作者的书,我追了共有七年,如今是第二本追更的书。七年不多不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我喜欢了七年,到我放弃,都没有说出过“我喜欢你”。后来我发现,其实对于她我并不了解,她只是我对于美好的假设存在,我把一切的美好加在她的身上,所以在我心里她是完美的存在,所以喜欢了那么久。但明白自己情感后,对于她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也就放下了。
七年,对于很多人是一段很久很久的时间,那是他们全部的回忆。世上这么多人,这么多对情侣,能熬到七年之痒的,不过太仓一粟。很早很早以前,总觉得自己的第一份感情,可以很久很久,直到永远。半年后,才明白是多么的可笑,也才终于明白那句“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很坏,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的真实含义。
我喜欢十九岁的我和单车,烦恼了就骑上单车到处跑。当然,我没忘了,还有那个十九岁的你。貌似女生说十八岁会更好吧,那我们按周岁来算好了,这样你是不是会觉得很开心。十八岁的我和你,嗯,这样是不是会感觉更加美好。我很开心能遇到十八岁的你。
如果说我是一本书,那么你的离开,就是被人撕走的高潮部分。从未想过的结果,甚至当时的自己难以接受。我也没有想到那些你写给我的明信片,你都可以忍心烧掉。我也没想到我会放手,但是当火烧到手的时候,撑了两秒,我还是放开了。后来,我再也带着钱包了。钱包带着难受,而更难受的其实那时我还留了三张卡片放在钱包的夹层里,不去碰它,便少了一份想念。不知道现在的你,是不是会觉得最后的你还欠我一个拥抱和差我一个吻。
我知道多少文字和语言都不能换来转身。哪怕是我的拥抱,也拦不住那最后的一秒。当酒滑过喉咙,温暖的是身体,而更加寒冷的内心的孤独。漫漫冬夜飘雪,落雪哪片懂我情。
许愿池投下的希望,在某年的某个人,在某个遥远的深处,所有的一切终将变成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