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里看见自己

我大概知道了,为什么作家爱看书。今天拿起汪曾祺的《旧人旧事》,朴实的语言娓娓道来,没有激动,也没有过多的渲染,读书时也没有钻进书里去。

边读边想象,似乎我也到了高邮,站在运河堤上,看城里人放纸鸢,城里人的鸽子飞起,看到了鸽子的背。

一个好的作者,没有全盘地倾倒自己的观点,大概是会给读者留出想象的空间,让读者能参与进去,在里面发表自己的看法,让读者有话好说,读者可以出来深思然后又饶有兴趣地进去再读。

这也许就是就是提倡读大家的名作,因为在这种大格局的文章里,有作家、有自己、还有形形色色的人,每天与他们相处,读者在这样的环境下,就成不了一个小气的人。

书上写着——

一个女人高亮而悠长的声音:

“二丫头……回来吃晚饭来……”

瞬时,我就被拉回到童年,我妈就是这样子叫我回家吃晚饭的。

汪曾祺写到:像我的老师沈从文常爱说的那样,这一切真是一个圣地。

感受到其中的味道,我忍不住笑了,何尝不是呢?

我家住在山坡上,比村子里的大多数房子都来的高,我妈站在家门口一叫,不管在村子的那个角落都能听到,我就知道菜已经在桌子上了,只能恋恋不舍地放弃任何游戏,一步三回头地往家跑。我家的规矩,吃饭是要一起吃的,吃饭迟到是要被批评的。

在汪曾祺的文章里,我是二丫头,也是汪曾祺,似乎也是沈从文,站在说:这一切真是一个圣地。

也看到三十年前的我妈,穿着淡蓝色翻领的外套,背后扎着麻花辫,围着围裙在灶台边忙碌着,黑黝黝的皮肤年轻透着光亮。

写后语:

随读而想,随想而写,希望这样让自己的生活更加饱满起来。

生活中有要承担的责任,那就做起来,不怨前行;生活中也要有诗和远方,那就去追寻,不停留在嘴边。不被生活打磨的没有菱角,也不能脱离这个社会现实而独行。

在凡尘里修炼,我何时成仙?(哈哈!感谢老妈给了我这么厚的脸皮(*^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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