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说,我不想打女儿,但不打难立威,所以我在她幼小(读书前)一因打不上手(太小),二因过早打难让她真记事树我威信。
所以一直未对她动过手指头,让她把我当好朋友。相信我是好人。
待她读到二年级之时,我有点想法让她挨打了。
其时她学校老师利用每星期六,为自愿报名学舞蹈的同学开班教学,我女是其中之一,一学期才收费20元一人,每年“六一”或各级学校组织活动时,有登台表演机会。
而我每次到场参观。发现出资值得,她跳得不错,此是前提。
但在其中一日,女儿在家玩乐,我忽有了欢心,正好几个同事到我家,因此我要她跳个舞给我们看。
在此之前和年幼时,她很开朗活泼,积极主动,从不害羞,少有违抗命令。
而这次她不肯跳,我让她说出理由,她说有点“怕丑”了,我就轻言细语带跟她讲道理。
说既是你自愿报名,喜欢跳舞,而跳舞是形体艺术,是需要当着观众哪怕是生人展示自己所学所能…
总之是跳给观众看的,这还都是熟人,但她就以“怕丑”为由不跳…
于是我又苦口婆心又做了一番思想工作。劝她,要她最好满足本人代表观众希望要求,主动跳好,但她不为感动。太不给观众我面子了。
接着我再以(学费)投资者身份要求她跳,否则我觉得这个的投资不值了。
如果硬不跳,只要把我把给她跳舞学费去向老师都要回来就算了,这就给她设难了…
她当然不敢去,此时我凶相已露,即你不想跳,我就不想出资,说要不回来就会打她。
可她至此还把我当作好人,会君子动口不动手,当时呆若木鸡攒打…
可我该让她知道错误,知道我严厉时候了,真的开始动手,结果首先是她妈,马上起身想阻止我动武。其次是同事,立即出手相拦…
而这次我决定让她知道“老虎不发威,别把我当作病猫”,而是用力发了疯似的推开她妈和同事,硬把她推打出门墙外…
在她躲着哭看不到我们的时间内,我立即跟她妈和同事说明我的希望和想法。
女儿也是我的血肉,打在儿身,痛在爹心,我只是要她知道,当我决定打她时,任何人不能阻止我,让她知道爸无戏言,无人可以讨保。
至此让有缘读者知道的是,仅这次事先是完全没有彩排的结果,打出了军威,显示了我军对不听话的“小子”不单只是按兵不动,勿谓言之不预,该动武时会动武。
教她从此长记性,不敢再违抗军令,我也再没有找到因喊她不动,打她借口。
当然学费并没有让她去要回来,事后再对她动之以情,晓知以理,让她知道我仍还爱她,消除她心中恐惧,但让她因此对我开始敬畏,
至此我把她犯哪些错,会攒打立规设度进一步明确,明文公告,哪些会挨打,哪样做不会挨打,让她自己心里有数,知晓对错。不用担心害怕我会乱打她。
此后即算我开玩笑说要打她,她可不用多想立对我说:“你找不到打我理由”,因此至今我真未再找到打她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