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给我讲题,我站在他旁边,看着他蝶翼般的睫毛。阳光照进来,睫毛在脸上留下浅浅的阴影。他修长的手握着笔,在草稿纸上演算着那道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题。
正如这两天热播的网剧《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的主题曲《我多喜欢你你会知道》中的一句歌词:“喜欢你让数学题简单了。”
那一年,我十五岁,上高二。
他是我数学老师,那一年他27岁,不仅年轻有为,长得还帅。他是北京师范大学的高材生,各种奖学金拿到手软,全国大奖照拿不误,国家总理接见,优秀的一塌糊涂。至于什么成绩第一,单科满分更是不在话下。
我,一高二学生,分班的时候运气好到炸的分进了重点班,除了会玩点乐器和参加汉字听写大赛给学校争过光以外一无是处。理化生成绩三门加起来不到一百八,语文英语马马虎虎过得去,数学就像得罪了世界一般烂的可以。不过对于一直在拉低班级平均分的我,他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丝厌烦的情绪。即使我成天拿着班里几乎所有人都会的题去找他,考完试拿着惨不忍睹的数学卷子找他分析,心情不好的时候找他帮我开导……诸如上述乱七八糟的事情,他从未不耐烦过,总是温温和和的。或许是因为对我现状的同情?还是他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诶呀关我什么事,他只要解决了我的问题就行了。
渐渐的我就喜欢他了。毕竟一个不仅知识渊博,还一直对你很温柔的帅哥没人不会喜欢。虽然他结婚了,我师母是他的大学同学,双学士学位,虽然没有他那么牛逼,但也照样优秀到让人羡慕嫉妒不恨,长得娇小可爱……诶?我怎么这么夸我的情敌?这算不算完败?
虽然,他大我十二岁,虽然,他结婚了,可这又和我喜欢他有什么关系呢?他给我讲题的草稿纸我整理完之后一张都没扔,全部夹在书里,偶尔拿出来瞻仰一番。我的字好看,但我就想练他那一手偏草行书。即使我的手驾驭不了那种只有他能驾驭的字体。
他平时上课一般只穿衬衫,从内到外透出一种清气。偶尔披一件开衫,很薄,天冷亦是如此。不爱戴围巾,似乎从来没有如此习惯罢。即使衬衫后襟被扩音器的带子勒得有些乱了,依然显得很高洁。
他对所有人都很好,但我总是自欺欺人,觉得他对我最好。比如说批改作业,我总是感觉他给我改的要比给别人改的认真;再比如说聊天谈心,我总感觉他和我聊天的时间要比和别人聊天的时间长。他给我作业本上画一个笑脸,写一句加油或者继续努力我都会开心很久。殊不知,这总是我的错觉。其实,他不爱我。
我对他的喜欢,已经高调到几乎全校都知道。包括我的老师们当然也包括他自己。我不相信直到今天他还会以为是我崇拜他。我对他的感情早已从原先的崇拜到尊敬到敬爱到爱慕到真正的喜欢。
那年艺术节,我作为学校音乐社的乐器部部长,推了所有的演出邀请。因为,我的琴声只想给他一个人听。
我借了一个学妹的小提琴,看着他站在我们班的后面,与五班班主任老师和他同办公室的一个老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手中握着节目单,穿着格子衬衫,浅浅的微笑着。
我定了定心,走过去问他想听什么曲子。
他说,我都想听。
我说,那我就都给你拉啊。
他说,呢么多曲子,你会累啊。
我说,我不会累的。
说罢,我取出琴,定了定音,拉起了我非常喜欢的曲子《梁祝协奏曲》。
我选这个曲子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或是好听,更是因为这个曲子比较长,而且相较于那些又臭又长的协奏曲更有感觉一些。
曲子长了,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就会多停留一会。
果然,我成功了。一曲终了,我看见他朝我笑了。
与平常朝我笑不同,他这次的笑,更多的是一种赞赏。这,就足够了。
那两年我干了不少傻事,他是教导处干事,我帮学委送单子到他办公室,帮老师送教案。我是语文课代表,每次学校检查作业,我亲自抱作业过去。教师节我高调表白,假装偶遇,在楼梯口等他,去问他题,给他写文章,写诗……各种各样的傻事。
但喜欢他真的有好处。我的数学作业写的是最认真的,数学成绩也慢慢往上升。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考试中,我的数学单科排名排到了班级第十名。
高考前最后一节数学课,我们班集体给他唱了《北京东路的日子》,他很感动,把眼镜摘下来擦眼泪。我在快唱完的时候吼了一声男神我爱你。
我是真的爱他。
毕业之后我给他写了一篇文章,登在了学校校报上。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的感情该结束了。今年十月,他如愿以偿的当了父亲,而我也如愿进了大学,偶尔想起那段时光,那段很卑微的爱情,只是觉得自己可笑罢了。
虽然我还是放不下他。
今年,我十七岁,上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