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1月2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基层党员干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守制度、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党员干部修身,必须学习制度。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所谓制度,是指为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防范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对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程序、措施的总和。对于基层党员干部来说,要带头学习制度、了解规矩,要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么做,哪些事该请示汇报,哪些事该相互商量沟通,这些都得按规矩制度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
党员干部致知,必须遵守制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得到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与“束之高阁”的法律条文相比没有半点差别,因此制度的贯彻落实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关键。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既是各项制度的贯彻者,更是执行者。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是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因此制度的执行还有赖于党员干部对制度的率先践行。“身教重于言教”,党员干部在制度执行的示范作用不可或缺。因此,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是对党员、干部的最根本要求,也是制度执行的有效保障。
党员干部践行,必须落实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全党必须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制度执行力,尤其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必须做好表率,带头执行,在制度面前不讲特权讲规定,要坚持原则,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带头提高制度执行力当成自我提高、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自觉性,把遵守制度作为想问题、做决策、促落实的依据和遵循,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广东地乡党委耿婉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