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飘香” 吃

在小时候,还允许玩气枪。

一些单位、学校在开运动会时,有一个项目就是“气枪”打靶比赛,我们就经常找熟人借出气枪去打鸟,主要是找麻雀打,比较淘气。

有一天,我们几个小孩子用光了一盒铅弹,也没打下一个鸟毛来,倒是个个累的呼哧带喘的;另外,这种打鸟的行为,也是挺招人讨厌的,尤其是养鸽子的人是最提防扛气枪的,我们一到哪,哪的人就警惕起来,在阳台上或房顶上盯着我们看,直到我们“知趣“地走开,其实,我们是不会打鸽子的,“淘”归“淘”,但做事还都有分寸。

好不容易出来了一趟,什么收获也没有,我们总是有点不甘心,于是就跑到野地里去逮蚂蚱。

那把气枪刚开始人人都愿意扛着、端着,觉得挺威风,到了后来只有借枪的人自己拿着了,沉啊。

逮蚂蚱是个乐趣,那时没有被占用的野地非常多,树少草高,里面的蚂蚱很多,而且个头很大,绿油油的,特别有劲,很容易被发现。

捉蚂蚱的时候,我们各有分工,一个人在前面趟着草,手里还拿个小竹竿或着树枝打来打去,他的两边的人与他形成雁翅排开,这两个人旁边还有人跟他平行,蚂蚱受到惊吓后容易往两边乱蹦,旁边的伙伴就大呼小叫的用手去抓,再用细草茎拴住蚂蚱的头在手里拎着,不一会儿就会抓一大堆,乱哄哄吵嚷着烧蚂蚱吃。

那时候,小孩子们在玩上不知道怕,什么都敢抓;只要人能吃的,什么都敢吃,我们当时就是这样。

玩累了,蚂蚱抓的也不少了,几个人就找到一块有荫凉的树下,整理平一块地方,找上几块半截砖头或者大一些的土坷垃,当灶台,再捡点树枝、油毡拿出火柴点着,都等着吃烤蚂蚱。

胆子大的孩子就负责清理蚂蚱,揪住蚂蚱的头一拽它的内脏就也出来了,再揪掉翅膀,串到树枝上,旁边的孩子都拧着眉毛看着。

因为一直觉得蚂蚱就是害虫,吃庄稼,这么对待它们也没事,我们就跟青蛙之类的益虫一样,属于是为民除害。

其实主要还是好奇,因为听人说过,蚂蚱烤起来很好吃。

有的人吃的更讲究,还要在蚂蚱的肚子里放颗花生豆,说那样烤的更香,我们没有花生豆,就直接用树枝串好,放在火上烤,有的蚂蚱有子,黄黄的,烤着烤着逐渐就有了香味了,可是样子实在不好看,黑乎乎的。

手里拿着烤好的蚂蚱,大家都吃了,甭管是闭着眼睛吃、皱着眉吃,还是坦然的吃,笑嘻嘻地吃,反正最后是都吃了,也没觉得什么,就是觉得挺好吃,也挺好玩的。

现在,要是再让我们去逮点蚂蚱烤着吃,就不愿意了,主要是嫌麻烦,不痛快,废了半天劲,就那么一两口,没有那个耐性了。

前些年,在坝上草原游玩,看见两位游客在草原上捉了两个矿泉水瓶的蚂蚱,土黄色,个头都不大,好像营养不良似的,正在水池边上清理,说是请厨房的师傅为他们油煎了,当下酒菜。

见我凑到跟前观看,便邀请我一起喝两盅,我婉言谢绝了,我现在对这个已经不感兴趣了。

想到这里,我还想起了丰子恺先生写的一篇文章中描述的一位酒客。

那人在湖边拿几粒大米钓虾,并不贪多,钓上两三只就罢手了,走到酒馆里把虾用烫酒的水烫了,再请酒保拿些酱油,慢慢蘸着把虾吃了,慢慢抿着把酒喝了,真算是一种逍遥和有滋有味的生活。

还想起一则笑话,说是一个儒生给大家讲,他觉得只要记住了两句孔子的话,就会受用一生,大家都很好奇,问他是哪两句话,他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捉蚂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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