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大三的时候,自己从书店抱回来,史蒂芬 柯维的n本作品,从《高效能人士的六项技能》到《要是第一》花了自己小半年的时间,那个时候自己每天像打了鸡血一样,白天上课,下课去图书馆,书店,每天就是这样生活着,所以也就觉得自己没有荒废那四年时间。
大学四年看了五百多本著作,很多时候会通宵看完自己所爱的书,那种喜悦激动难眠现在还记忆犹新。
也许是因为看的书多的原因,最后在人生的抉择上自己做了满意的选择。所以一直认为读书,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写这篇文章是最近淡定了很多
以前的自己是鸡血人生,所以压力是有的,满脸的痘痘一长就是很多年,现在终于好了。因为自己的淡定。
不再一个问题接着一个的逼问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一生才不会后悔。不再盲目的作计划,其实那根本就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不再胡思乱想,庸人自扰。不再关心关系的好坏等等。
慢慢的体会出来了,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人生。
所以决定开始自己喜欢的人生。
喜欢看书,这是自发的喜欢,从小没有人逼迫我看书,而是自己想看书,总觉得读书能看到大大的世界,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比如人物传记,尤其喜欢女性的人物传记,自己很崇尚法国女人的优雅,所以看了很多历史上很有思想的法国女人的传记。还有文学,心理学,哲学等。
喜欢写写文字,可能是喜欢抒情吧,对于非专业的自己却很爱写文字。
喜欢旅游,喜欢一个人去附近的城市转转,看看历史古迹,体验一下当地风土人情这会让自己非常开心,尤其是见到那些辉煌的建筑,觉得人类真的很伟大。
喜欢思考和观察,喜欢任何场合的观察和总结。
喜欢画一些自己喜欢的小画,做一些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