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他之前,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星球里。她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时而在花丛中奔跑,时而坐在窗前发呆。她喜欢的生活是“一叶扁舟沧海寄余生。”
她就这样,一边渴望着外面的世界,一边小心翼翼守住自己的心。如果有男孩子来敲打她心上的窗,她也会像受惊的小老鼠一样,探出小脑袋向外看,但很快就又缩了回来。可能,那些和女生谈笑打闹的男孩子没有给她带来过多的安全感;也可能是她的心还是太迟钝爱情来的太晚;或许又是她一直把自己保护地太好了以至于她不知道同龄人中爱情的真面目。
尽管这样,她还是快乐地长到16岁。
她称自己为阿怪,因为她觉得自己很沉闷像一个思维缓慢的老人家,又或者像一个上了年纪嘎吱作响的机器。
也因为她喜欢陈奕迅的《阿怪》,歌词里唱的“他说的最多的是拜拜,钱赚够了就离开,直到不能够生活他才回来。”
这是她想要的未来,她想去住寒带,想去亲身体验种小麦。她想去感受不一样的青春和生活,她想活的自我并且理直气壮。
不知何时,她注意到一个男孩。高高瘦瘦,眉眼温柔。
当时《志明与春娇》很火,她在影院里看到张志明的那一刻,想到的是他。三分幼稚,三分放肆,三分侠气,一分温柔。
后来她和他还是在一起了,后来她和他还是分开了。她觉得遇到他时,她不是最好的自己。她后来想这段青春岁月时,想到的是自己假装看窗外却偷偷看着坐在窗边的他的背影。看他因为身体不舒服而打瞌睡,看他自习时看小说,看他开心地传纸条看漫画弯起嘴角眯眼笑。
这一切的静谧时光是属于她自己的。因为从一开始,她就选择了在身后凝望,而不是站到他身边。
后来,她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更勇敢,更懂得人生的选择和坚持。
她会遗憾当时为什么不再勇敢一点,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细腻的小心思。但是她明白,这是属于她自己的16岁,独一无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