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从来不能离开感觉,感知观念在哲学中的推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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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哲学始终从意义方面关心事实,那么哲学从来不能离开感觉,从来都是有感而知。在相对论里时间和空间不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变量,知道和理解是有区别的,我们经常用消化来比喻理解,知识通过理解变成精神的一部分,真相变成世界的一部分,事实变成了理论的一部分。

而理解有远近、深浅之别。认识论倾向于人生和理解转向知识,有感而知则有深浅之别。有些认知是孤立的,有些认知和其他很多认知编织在一起,我们的看法和观念来自外界的广泛而笼统的信息所致。

观念的理在于它跟真实情感的的联系,如果是没有真情实感的观念,我们称作抽象观念,如今的人脑子里的观念,更多是从观念体系或意识形态习得的。观念会影响我们的感觉组织,为我们的行为提供统一性。

当我们的脑子里存在了虚假的观念,这些不真实的观念泛滥成灾,观念体系和意识形态形成一片虚伪,就会导致产生虚假的情感,促生出虚假行动,引导虚假生活。然而观念的转变不能靠观念批判来包办,人的生活不能缺少观念。

真知之所以为真,通常不等于符合意义上的正确,我们更多在明理的意义上说到真知:真正的,深入的理解。论证可以视作较为正式的说理,论证中推理的有效性是由推理本身来保障的,如果结论经证实,推理的有效性便间接地得到了支持。

自己没有主张和看法而与别人争论,俗话叫抬杠,推理和论证的确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论证多半是以推论的形式提供的。我们须先承认有看法才去论证的实情,至于理解实情产生的困惑点,则需要通过澄清论证概念来加以消除。

日常推理的解释是在一定的背景上或一定框架里进行的,关于环境的设想则依赖于经验。如果推理需要估计某些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就须作为前提呈现出来,只有在明确而固定的框架中,我们才能制定严格的推理程序,于是,严格的推理程序可以导致推理的唯一性。

本文作者:尚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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