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当一个人抱着玫瑰花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领带朝我笑着走来,要是地上铺上红毯,我只能想到是你的脸。其他人再好,也不能换掉这张脸。或许,时间再长一点,就不会那么执着,就会放下,想象另一种未来了。

同事转了一个如何放下前任的视频过来,大概意思是分析清楚为什么自己喜欢人家,分析好为什么不在一起,就可以释然,慢慢就不会太在意。觉得很有道理。也尝试分析了一下,结果发现,可能自己只是单纯地喜欢。于是想到“亲爱的,这不是爱情,就像精灵走错了森林,这一切错得很透明”。

喜欢,是因为他优秀,也因为自己寂寞。当时,小学初中都以自己有个喜欢的人为炫耀的资本,女生们私底下也总谈论这些作为秘密分享。当时,立马也选了个人来喜欢。成绩好,长得好看,跟我又有缘分(比我大一天),而且还有一件一样的衣服,还帮我倒过一次垃圾。凭着这个喜欢的人,逐渐生出来很多忧郁的小心思跟朋友分享,人缘好了一些。

为了做足自己喜欢人家的样子,每天一得空便去人家班上的窗栏上扒着,跟别人打听消息。然后,他的确越来越优秀,参加比赛,然后保送进重点中学,当时我感觉与有荣焉,又渐渐生出几分自卑来。初中,没能进重点中学,便觉得不好意思见人家。虽然平时无聊时,总以他为理由给自己加油鼓劲,觉得自己是个大人有喜欢的人又有目标了,但是每次见人家都躲开。高中的时候,既躲着人家,又不时创造各种偶遇。

然后,人家更加优秀了。进了前十的大学,还拿奖学金,又参加各种活动。简直活成了我希望的状态。就更喜欢人家了。其实,要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倒是真的,因着他一直都是我想象中优秀的样子,光环效应中的他宛若神祗。

当神垂青时,便只剩下激动和开心,得偿所愿的心情,似乎人生都圆满了。然后一遍遍问,“你为什么喜欢我啊”?“因为你特别啊”“怎么特别啊?”“特别有灵气很不同。”“那我以后没灵气了怎么办?”

或许,也是喜欢吧,只有喜欢,才会让一个人低到尘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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