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过三,对于第三次再犯,就是零容忍

部门内一名三年工龄的员工,月底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我一直纠结是否要续签她的劳动合同。过程比较纠结,最终因为另外一名同岗位同事要被淘汰,而准备留下她。续签三年劳动合同,未来半年后再做调整。没想到的是这一天提前来了,因为工作态度与认知,在稍加点压力的情况下,就开始爆发。

工作技能不足,我可以花时间手把手教 ,态度对我不好我无所谓,但影响到业务部门工作进度,带来的确是对整个人力资源部门的不信任 。

现在做的HRBP的体系,就是希望能做到信任为基础, 人力资源部是业务部门后台的依靠,所以对于文化,服务意识有问题的员工,就只能是这结果了 。

事不过三,对于第三次再犯,就是零容忍。

事不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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