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RET),又称合理情绪疗法,是20世纪50年代由艾利斯(A.Ellis)在美国创立,它是认知疗法的一种,因其采用了行为治疗的一些方法,故又被称之为认知行为疗法。
合理情绪疗法的基本理论主要是ABC理论:
A(activating events)指诱发性事件;
B(beliefs)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生的信念,即他对这一事件的看法、解释和评价;
C(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consequences )是指特定情景下,个体的情绪及行为结果。
通常人们认为,人的情绪的行为反应是直接由诱发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了C。艾里斯认为,事件(A)本身并非是引起情绪反应或行为后果(C)之原因,而人们对事件的不合理信念(B)(想法看法或解释)才是真正原因所在。因此要改善人们的不良情绪及行为,就要劝导干预非合理性观念的发生与存在,而代之以合理性的观念。合理情绪疗法的治疗过程中,最常用的技术就是:
1、 与不合理的信念辩论的技术
2、 合理的情绪想象技术
3、 家庭作业
艾利斯指出,在治疗过程中,应强调改变求治者的认知。如果施治者的工作重点放在改变求治者的情感和行为上,而很少强调认知改变,那就应怀疑这样的治疗是不是合理情绪疗法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