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典型案例。主要是针对用工单位实行“996”的工作制度的相关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进一步明确了工时及加班法律适用标准。
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员工每天加班不能超过1个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能超过3个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36个小时。
《劳动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9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罚罚款。
法律条文规定的非常清楚,但是996在很多企业都在执行,有的甚至认为“996”是福报。
我认为原因很简单,最大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以及执法监督力度不够。试问,有多少企业因为实行996工作制度被警告或者罚款?
想通过立法机关来修改完善我国的劳动法律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它有一系列的程序,有的法律修改完善需要五年乃至更长的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些案例就可以教育我们的员工及用人单位。遵守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