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最大的魅力在于荡涤心灵,天地之大、变化之富,可以横扫心底阴霾。陪同孩子发现世界,存续他们天生的好奇心,远比教条的灌输更精彩更有效,自然练就的敏锐直觉也将帮助我们找到最适合的亲子相处之道。
与成人比较起来,孩子们更能直观地捕捉到大自然中的细节与真相,世界在孩子们面前永远是陌生和新奇的,而孩子们面对世界永远是充满好奇和刺激的。但卡森在本书中还特别提出,孩子至少得有一位愿意与之分享的大人陪伴,与大人的分享对孩子的敏锐力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孩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体验到大自然的奇妙与发现的喜悦,体验到生命中不可言表的感动。当这个孩子在未来真正开始其知识的学习之旅时——就像后来卡森给罗杰放映关于林中植物的彩色幻灯片时——幼年的经历将自然浮现,那些书本上的知识已经不再需要去刻意的学习和训练就已经牢记了。因为在从小开始的大自然探险中,大人和孩子是一起动用了自身的情感与感受,是用他们身上全部的感官在接纳,这将唤醒孩子们对于学习和生活的真正热爱。
自然即敬畏生命。作为一种带有理性特征的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其哲学的一般观念或许并无魅力。但这种伦理学可能是唯一完整的思想。只有“同情”还太狭隘了,它不能作为伦理学的基本要素起到知识表达的作用。敬畏生命还指出,应该分享对生命意志的体验,要成为伦理学,就要分享对所有生命意志的境遇和对全部体验的渴望,感受它的快乐、愿望、对完美的追求。
虽然“敬畏生命”这个词汇听起来也许不太生动、不切实际,但它所表达的内容是那些曾经在某个地方被思考过但却从未被人所掌握的某种思想,它要求要对活蹦乱跳的生命承担彻底的责任。就像水中的螺旋桨推动着船前行一样,敬畏生命也这样驱动着人们前行。
敬畏生命的伦理,出于内在的必然性而产生,它不会寻找各种借口,也不会被这一主张可能带来的现实后果而阻挡。在这个已经是道德的人身上,敬畏生命和为了这个世界上的生命存在而自我牺牲生成了一种意志,这个事实本身就对这个世界有价值。
我的生命意志已经认识到存在其他的生命意志,产生了与其自身统一起来的向往,成为普遍一致的渴望。为什么生命意志的这种体验只能在我这里呢?是由于我已经能够反思整体的存在,还是由于生命意志的进化始于我这里?
习大大说: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人是生命,动物,植物也是生命,我想我们需要对每一个生命存有敬畏之心。
我们经常说:愿你被世界温柔以待,在此,也愿动植物被我们温柔以待,我们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