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近好几个群里都在探讨网文作者天一判刑的事情;听了觉得好惊悚,写个网络小说,就算有黄色情节,要不要一判就是十年啊?
弄清楚原委后才知道:天一不光写了黄文,她还私自印刷出版,获利十五万元。
明知这是犯法的事,天一还是去做了,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了。
大家争论的点是:判十年,是不是太重了?偷税漏税几个亿,不也罚了款就没事吗?
微博有人说:猥亵性侵也才判了八个月,难道这种人不比写黄文危害更大?
也有的人说:写黄文毒害青少年,而且毒害的不是一个两个,所以就是要重判,以儆效尤!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法律就是按律查办,不会受围观群众的左右。
【贰】
其实天一之前,也有一个网文作者,叫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和天一情况类似,金额可能没这么多,据说判了三年。
当时在网文圈真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作者们突然发现:原来写网文也是有风险的!搞不好要坐牢呢!
话又说回来,只要端正态度,好好写文,不涉黄,不涉政,不宣扬封建迷信,肯定还是没事的!
天一和长着翅膀的大灰狼之所以被抓,不就因为她们违反了国家的法规吗?
作为一个网络写手,我也曾经听说过写黄文,肉文很赚钱的说法;甚至有人对我说:我们也去写这种的吧?这样来钱快!反正用的是笔名,现实中谁认识咱们啊?
【叁】
没有人不爱钱,我当然也一样。
但是,首先我觉得自己写不来什么黄文,肉文;就连耽美我也不喜欢看,我无法理解那些腐女们的爱好。
而且我是有孩子的人,我想象着:如果自己写的这些文字,被孩子看到的话,她会怎么想?我岂不是无地自容?
所以,一直以来,我的文字还是很清水的。
即使有时出于情节不得不加上一些描写,也是一笔带过,总之,脖子以下就省略为好。
有作者恶作剧的写过一段文字,结果通篇只见括号,括号里写着:此处不宜描写;和贾平凹在《废都》中,此处省略多少字,有异曲同工之妙!
网文作者们,且写且珍惜吧!
——齐悦社群一营(2)班第2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