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易,银川朋友小李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去一家玻璃钢管厂上班,没有防护服,没有空口罩,满厂房飞扬的都是玻璃细小的钢丝毛。
干了一年左右,小李觉得哄咙不舒服,开始咳嗽喘,但他没在乎,后来渐渐病情加重,去医院检查说是得了肺气肿!小李不懂就想问问,那么小李的情况属不属于职业病呢!我经过咨询律师得知: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用人单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告知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在职业病防治中,相关单位要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后,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
4.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没有依法执行的可以按照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鉴于:1小李就是在制管厂工作期间,制管材料玻璃丝毛对小李造成了伤害,导致原来身体健康的小李得了肺气肿。
2进工厂合同中没有任何说明,没有口罩防护服,这是属于隐瞒和欺骗。也没有任何体检,是健康防护措施不到位。
3.小李是在工作期间得了这病,所以小李有权向职业病诊断所申请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鉴定以后,如果玻璃钢管厂拒绝相关赔偿,小李就有权向法院及相关部门提起公诉。